法学院三星奖学金公示
法学院·2006-12-13 10:33:00
根据深圳大学三星奖学金评选细则,由学生提出申请,由学院学生工作室评选审核,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如对获奖名单有异议,请于12月14日下午5点前到院办(文科楼2323-3)或电2653-5056,2653-6893咨询或申诉。 法学院三星奖学金评审组 2006.12.12
附件下载:·三星奖学金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