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参考资料》的通知
| |
| |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粤教语【2003】8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测试的具体要求如下: 1. 师范专业的学生需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成绩不低于二级乙等;不达标者,补考合格方可发给毕业证书;文学院中文系的学生,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成绩也不应低于二级乙等;不合格者,可参加补测。 2. 法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传播学院与高尔夫学院等文科院系的学生也需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成绩不低于三级甲等;不合格者,可参加补测。 3. 其他专业的学生可自愿参加学校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深圳大学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书;同时鼓励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为了方便我校学生进行普通话测试的考前复习,提高同学们普通话的达标率,我中心根据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编写印制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参考资料》,见通知后,请以上文科院系05级的同学来我中心(师范学院教学楼504)购买,每本15元。 可将费用交给班长,由班长统一购买。 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