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周叶强等同学违反《本科生宿舍夜间作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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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科生宿舍夜间作息管理暂行规定》颁行以来,广大同学能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夜间秩序明显好转。 经核实,翠柏斋807室2002级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周叶强、西四(紫檀轩)511室2003级软件学院陈少彬同学多次违规开大灯、使用电脑。经教育、劝阻无效。根据《本科生宿舍夜间作息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对第二次违纪者,由学生工作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规定之精神,现对周叶强、陈少彬同学给予通报批评。 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共同遵守学校纪律,维护良好的宿舍夜间作息秩序。 学生工作处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