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生卢东武作拟退学处理的通告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06-12-31 17:02:00
经审核,截至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我院学生卢东武(学号:2005144065)所修读的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学分累计达20学分以上,本学期长期旷课,累计超过50课时。 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在所修读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类学分中,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其学分累计达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者可予退学的规定;《深圳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50学时以上(含50学时),视为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的规定,我院拟对学生卢东武作退学处理。特此通告。请学生卢东武于2007年1月15日前向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科技楼418)提出书面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诉。 深圳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