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考试考生对号入座及加强监考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07-1-12 8:58:00
各教学单位: 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防止各种舞弊现象或相关事故的发生,在期末考试中仍实行随机编号,考生对号入座的考场座位安排方式。为规范监考工作,特通知如下:1.主考教师务必于考试当天提前25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卷和考生名单(一式三份),考生名单上将增加考生座位号。期末考试期间,文科楼考场的考务室设在H2-300B;教学楼考场的考务室设在B212,师范学院考场的考务室设在师范学院办公楼201。2.监考人员务必于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由主考教师将试卷和考生名单(一式三份)交给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其中1份考生名单分别粘贴到黑板一侧(考场中将备有胶水),并指导考生按照名单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另两份名单用于点名及考场纪录,请监考人员按一式两份填写,一份考试结束后交考场考务室由教务处存档,另一份随答卷由开课单位存档。3.考场课桌上的考位号将在考前由教务处安排专人贴好,监考人员到达考场后,应对考位号进行检查,如有缺漏,由监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并指导考生入座,不得因此影响考试正常进行。4.其他监考工作请参照《深圳大学监考人员守则》执行。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在期末考试前将以上事项及《深圳大学监考人员守则》传达给相关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 教 务 处 二○○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