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日制学生缴交学杂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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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日制学生缴交学杂费的通知 各学院: 从2007年开始学校将通过校园卡(9月份开学后发的带照片的深圳大学校园卡)进行学费收缴及学生开学注册工作。为保证学费收缴及开学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缴交学杂费有关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通知本院学生。 1、从2007年开始启用校园卡上的银行账号作为扣缴学杂费的银行账号。请同学们在预存学杂费时,务必要存入校园卡上的银行账号中(校园卡上的银行账号一般是60290710××××××××)。 2、由于许多同学开通了校园卡银行账号向电子钱包的自动转账充值功能,因此在预存学杂费时要考虑自动转账金额,预存金额应大于学杂费和自动转账金额之和,以免缴费不成功影响报到注册。 3、使用校园卡缴费后,如未按时缴交学杂费,下学期开学时将无法注册。因此若因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交学杂费的学生,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办理好缓交学杂费手续(缓交程序及相关申请表格见学生工作网表格下载栏)。如本学期已向学生处提交资料办理了贷款手续的同学不必再办理缓交手续,只需按时缴交住宿费及水电费即可。 4、缴交学杂费的具体金额于2007年2月9日开始可以上网查询。查询方式一:在校园网主页管理信息栏的“学生学杂费查询”系统中查询。查询时输入学号及密码即可,密码是校园卡上银行账号的后六位数;查询方式二:在银行网http://www.18ebank.com 中“深圳大学收费查询系统”输入学号查询。 5、学杂费的银行扣款时间为2月10日第一次扣款,2月26日第二次扣款。如果在银行第二次扣款前未及时足额预存学杂费而导致缴费失败的,可在开学注册前到商业银行各网点及深圳大学校园卡办理大厅柜台用现金缴纳学杂费。 6、由于第一次扣款时间与可以上网查询实际应缴学杂费的时间间隔较短,存款时可以按照现有学费、住宿费再加上300元水电费及100元自动转账充值金额作为预存学杂费金额存入校园卡银行账号。 7、由于校园卡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请同学们尽快将发卡时配给的校园卡初始密码进行更改以保证用卡安全。 8、如有缴交学杂费的问题,请打电话86110865(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咨询。如有修改校园卡初始密码的问题,请打电话26535326((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咨询。
计划财务处 校园卡管理中心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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