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文明礼貌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校团委·2007-3-8 18:36:00
活动一:校园“十大陋习”征集与评选活动一.活动目的:通过征集和评选荔园学风“十大陋习”,引导广大学生自查、自省、自纠、自律,纠正当前部分学生当中存在的学风不良问题,从引导学生在校园日常生活学习中的基本文明行为和习惯养成入手,唤起广大学生的文明言行、健康心态、进取意识,以良好的学风迎接教学评估。二.活动形式:征集和评选荔园学风“十大陋习”。三.主办单位:深圳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 深圳大学学生会四.活动时间:2007年3月8日——3月28日五.活动安排:(一)3月8日——3月16日,开展全校大讨论,发现和查找我校学生在学风方面比较突出的“陋习”。 1.各班级以主题班会的形式进行讨论和自查,分析和查找本班学生乃至全校学生中的学风不良行为,列举出10条表现最为突出、急待克服的学风“陋习”。各班将讨论、自查结果于3月15日前交学院学代会、学生会汇总。 2.各学院学代会、学生会邀请本学院教师和公共课教师代表座谈,请教师帮助学生发现和查找学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列举出10条表现最为突出、急待克服的学风“陋习”。座谈会召集人将讨论结果于3月15日前报学院学代会、学生会汇总。 3.各学院学代会、学生会召集本学院学生干部代表、学生党员代表座谈会,讨论和查找学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列举出10条表现最为突出、急待克服的学风“陋习”。座谈会召集人将讨论结果于3月15日前报学院学代会、学生会汇总。 4.各学院学代会、学生会应总结和归纳各种讨论会发现查找出的学风“陋习”,将汇报材料于3月16日前报校学代会。(二)3月17日¬——3月28日,开展校园十大“陋习”评选,在前期讨论自查的基础上,评出广大师生认为在当前学生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影响最为恶劣、必须立即改进的学风十大“陋习”。 1.校学生会整理各学院学代会、学生会的汇报材料,归纳总结出二十条学风陋习,并于3月17日在网上公布。 2.校学生会将学风“十大陋习”网上评选活动的通知下发到各学院学生会,由院学生会通知学院各班级,由班级组织同学于3月17日——3月28日进行网上投票。 3.进行投票统计,于三月底公布“十大陋习”评选结果,在网上以及电子宣传栏发布,并制成海报张贴于各宣传栏以及宿舍公告栏。活动二:数码摄影、DV作品、Flash作品以及海报作品征集活动 活动目的:为更好地迎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在校园内营造万众一心的迎评氛围,激发广大学生“母校建设,责无旁贷”的主人翁意识。一、竞赛方案:(一)本次征集活动包括数码摄影征集、DV作品征集、FLASH作品以及海报作品征集。(二)参赛作品投稿时间:3月8日-3月23号(三)评选展播时间: 3月24日-4月13日(四)参赛人员资格:全校师生(五)奖项设置:A 数码摄影评分标准一等奖1名:奖金400元,并颁发证书二等奖2名:各奖200元,并颁发证书三等奖3名:各奖100元,并颁发证书B DV参赛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并颁发证书二等奖2名:各奖250元,并颁发证书三等奖3名,各奖150元,并颁发证书C FLASH参赛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并颁发证书二等奖2名:各奖250元,并颁发证书三等奖3名,各奖150元,并颁发证书D、海报参赛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400元,并颁发证书二等奖2名:各奖200元,并颁发证书三等奖3名:各奖100元,并颁发证书(六)参赛作品要求:A、数码摄影参赛作品 1、作品要求是校园不文明行为的数码相机、手机摄影纪实作品(含抓拍、模仿等)以及提倡文明的公益数码摄影作品。 2、每位作者可同时提交多个作品,故事性强以及系列性强将被优先录用. 3、参赛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4、作者需自留横边不低于2000像素的高精度电子文件以便输出展览,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方有权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会评出的备选作品补上。 5、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6、在纪实作品中涉及人物头像的部分请进行马赛克处理。B、DV参赛作品 1、作品要求是校园不文明行为的DV纪实作品(含抓拍、模仿等)以及提倡文明的公益DV作品。 2、每位作者须提交成片的VCD或DVD光盘,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作者递交作品同时,须附有作品简介打印件。欢迎团队参赛。 3、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4、在纪实作品中涉及人物头像的部分请进行马赛克处理。C、FLASH参赛作品 1、作品要求是校园不文明行为Flash纪实作品以及提倡文明的公益Flash作品。 2、每位作者可同时提交多个作品,故事性强以及系列性强将被优先录用。 3、FLASH动画格式(SWF)分辨率为640×480。 (用Winrar打包成Rar格式发送或直接发送)。 4、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5、在纪实作品中涉及人物头像的部分请进行马赛克处理。D、海报参赛作品 1、作品要求是通过艺术的形式来表现和揭露校园不文明行为以及提倡文明的公益海报作品。 2、每位作者可同时提交多个作品,寓意深刻以及艺术性强的作品将被优先录用。 3、参赛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海报大小规定为A3格式(宽297 mm*高400mm)且象素不低于150。 4、电子文件若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方有权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会评出的备选作品补上。 5、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6、在纪实作品中涉及人物头像的部分请进行马赛克处理。(七)作品提交方法A、数码摄影参赛作品(1)网上投稿:请于3月17日前将横边为600像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的JPG文件发送至szuinfo@163.com,注明题目、姓名、年级、专业、电话,并附带简短的照片说明。(2)递交4R照片:请把4R照片于3月17日前每天(周六、日不办公)下午17:30—18:30,递交至深圳大学学生会办公室信箱(石头坞广场103),在照片背面注明题目、姓名、年级、专业、电话,并附带简短的照片说明。B、DV参赛作品 3月17日之前每天(周六、日不办公)下午17:30—18:30,将作品的VCD或DVD光盘交到深圳大学学生会办公室(石头坞广场103)。提交时请注明题目、姓名、年级、专业、联系电话,并附带作品简介打印件C、FLASH参赛作品 3月17日之前将作品直接发到szuinfo@163.com,并注明题目、姓名、年级、专业、联系电话,并附带作品简介。D、海报参赛作品 (1)网上投稿:请于3月17日将作品保存为JPG文件发送至szuwmy@163.com,注明题目、姓名、年级、专业、联系电话(最好是手机号码),并附带简短的创意说明。 (2)递交A3海报一张:请把A3海报于3月17日前(除周末外每天中午12:30-13:30或者下午17:30-18:30)递交至校学生会文明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A308),在海报背面注明题目、姓名、年级、专业、联系电话(最好是手机号码),并附带简短的创意说明。(八)评分标准A 数码摄影评分标准技术含量:10分创意:10分整体视觉效果:10分立意:10分B DV作品评分标准 故事性:10分音效:10分整体视觉效果:10分立意:10分C FLASH作品评分标准创意:10分故事性:10分音效:10分FLASH技术:10分D 海报作品评分标准技术含量:10分创意:10分整体视觉效果:10分立意:10分活动三:陋习整改行动一.活动目的: “十大陋习”评选结果的公布,为学风整改行动拉开了序幕。整改阶段通过制定整改措施和学风公约,同时通过公益广告、文明宣传短语与学风公约的征集与评选,宣扬校园文明,号召广大同学共同消除校园不文明现象和不良学风,进一步引起广大同学对校园文明和学风建设的关注,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二.活动形式:制定整改措施以及学风公约,进行公益广告、文明宣传短语与学风公约的征集与评选。三.活动时间:2007年3月26日——4月15日四.活动安排:(一)各学院学代会、学生会要根据活动第一阶段发现的学风问题,于3月26日起,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通过讨论、座谈、征集等多种形式,制订出本学院学风建设的工作目标、整改措施,起草和组织学生签订《学风公约》,开展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各学院学代会、学生会应将本学院活动情况(要附上本学院制订的学风建设工作目标、整改措施、学风公约等内容)的总结于4月8日前报校学代会。(二)各学院学代会、学生会和各班级于3月26日起,要分别在各自的工作范围认真开展征集学风建设公益广告、宣传短语、学风公约等活动,由各学院学代会、学生会选取本院的优秀作品,于4月8日前报校学代会。(三)4月9日起,校学代会、学生会组织成员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学风公约》进行讨论,于4月14日前拟定全校性《整改措施和建议》以及《学风公约》,同时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公益广告、宣传短语、学风公约进行优秀作品评选。 深圳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 深圳大学学生会 200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