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深圳大学2006年度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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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团委,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义工联合会: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管理及志愿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校团委决定在“五·四”青年节期间,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包括: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委书记、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十佳)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学生会,优秀(十佳)学生干部、学生工作积极分子;优秀义工集体,优秀(十佳)义工干部、优秀义工(标兵);青年之友。申报名额及办法如下: 1.“五四红旗团委”由各基层团委自荐申报,申报单位应成立满一年;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2000字以上的书面总结;共表彰3个“五四红旗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各学院团委下属支部数的5%的名额比例申报,研究生部可推荐2个,成人教育学院可推荐1个;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1000字以上的书面总结和支部2006年的团日记本;共表彰27个“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在“五四红旗团支部”中评选产生,各基层团委可推荐1个团支部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共表彰5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3.“优秀团委书记”由“五四红旗团委”的申报单位推荐;推荐人选应任职满一年;共表彰3名“优秀团委书记”; 4.“优秀团支部书记”由“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单位推荐,共表彰27名“优秀团支部书记”; 5.“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基层团委按团员人数的0.5%的名额比例申报,不足3名的按3个名额申报,成人教育学院可推荐2名,校团委直接推荐20名,共表彰120名“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干部”在“优秀共青团干部”中评选产生,各基层团委可推荐1名“十佳共青团干部”候选人,校团委直接推荐2名“十佳共青团干部”候选人; 6.“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基层团委按团员人数的2%的名额比例申报,共表彰353名“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在“优秀共青团员”中评选产生,各基层团委可推荐1~2名“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候选人,共表彰20名“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7.“优秀学生会”由各学院学生会自荐申报,校学生会组织评选,报校团委表彰;申报单位应成立满一年;共表彰3个“优秀学生会”; 8. “优秀学生干部”由基层团委按学生(研究生)人数的0.5%的名额比例申报,不足5名的单位按5个名额申报,校学生会直接推荐40名,社团联合会直接推荐20名,校报编辑部直接推荐2名,广播站直接推荐1名,共表彰222名“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在“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可分别推荐2名“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各基层团委可推荐1名“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 9.“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由基层团委按学生人数的0.5%的名额比例申报,不足5名的单位按5个名额申报,校团委直接推荐14名,校学生会直接推荐60名,社团联合会直接推荐30名,校报编辑部直接推荐3名,广播站直接推荐2名,共表彰268名“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10.“优秀义工集体”(3个)、“优秀义工干部”(30人,其中评选出10人作为“十佳义工干部”)、“优秀义工”(80人,其中评选出20人作为“优秀义工标兵”)由校义工联统一组织评选,报校团委表彰; 11.“青年之友”由各单位推荐关心、支持我校团学工作的教职员工以及社会人士参评,各单位可推荐1名; 12.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十佳学生干部”的,应在申报表的备注栏注明。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认真做好评选申报工作,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 特此通知。
共青团深圳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