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深圳市南山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 |||||||||||||||||||||||||||||||||||||||||||||||||||||||||||||||||||||||||||||||||||||||||||||||||||||||||||
招聘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地处经济特区西部,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南山区将建设成为最适宜创业、发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城区。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关于“造就一支数量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的精神,深圳市南山区决定在全国部分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一批思想好、素质高、作风硬的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培养和造就成为一支专业化、年轻化、职业化的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实现深圳南山社区人才队伍结构的调整和社区管理模式的创新,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2007届应届及2005、2006届未就业派遣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毕业院校需符合《深圳市2007年引进非深圳生源本科毕业生主要院校名单》规定的范围。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及法律等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热爱社区服务工作; 3、了解我国社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惯例与规则; 4、了解社区工作的一些基本方法,能够发现和分析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它要求。 三、岗位职责及职位要求: (一)岗位及职责。 1、岗位:深圳市南山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2、职责: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遵循服务社会、服务他人、助人自助的基本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及手段,联系社区共建单位,参与社区社会保障法制、卫生健康、文化及社区协调等事务管理,为社区和自然人提供社会福利、社会慈善、社会救助、残障康复、法律援助、青少年服务、卫生服务、司法矫治、心理疏导、矛盾调处等专业服务。 (二)职位专业要求及名额分配。
四、招考程序: 本次招考程序分为:报名、初选、面试、笔试、公示、体检。博士学历的考生只需与考核组面谈合格即可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共分6个地区,每个地区选1所高校为集中报名考试地点,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个人情况就近选择地点报名,考区、院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 ①华北地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5号 报名地点:学院就业中心(学子3号楼一层北侧) 联系人: 深圳市南山区招聘工作人员: ②华中地区:武汉大学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 报名地点:人文科学馆 联系人: 深圳市南山区招聘工作人员: ③东北地区:东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中 报名地点:北苑餐厅三楼A15室 联系人: 深圳市南山区招聘工作人员: ④西北地区:陕西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学城 报名地点:校务楼610室 联系人: 深圳市南山区招聘工作人员: ⑤华南地区:中山大学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南校区) 报名地点: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楼 联系人: 深圳市南山区招聘工作人员: ⑥深圳地区:深圳大学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报名地点:深圳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影视报告厅 联系人: 4、考生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个人简历1份; ②本人身份证、推荐表、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③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05、06届毕业但未就业派遣的毕业生需提供此项)。 (二)初选。 时间:2007年3月24日9:00—15:00,根据毕业生提供的个人简历材料进行初选,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深圳地区考生初选时间:2007年4月7日9:00—15:00)。 (三)面试。 1、时间: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由考官根据情况对考生的综合素质、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 4、根据面试成绩按所招聘名额的1:3比例进入笔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笔试。 5、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 (四)笔试。 1、时间: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注:深圳地区考生的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按照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最终聘用名单。2007年4月15日在南山政府在线(网址为:http://www.szns.gov.cn)和职场快线(网址为:http: //www.jobEMS.com)上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公告公示的考试合格人员,在考试所在城市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符合体检标准的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人事管理办法: 1、考试合格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根据《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考核、培训等事项;毕业生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一次不超过三年,可以连续雇用,由街道办事处再分配到各社区工作站; 2、根据个人需要,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才服务中心(或深圳市南山区蛇口人才服务中心 )按规定程序协助办理接收入户手续、人事关系及档案托管等事宜。 六、薪酬体系: (一)基本工资。 1、本科学历:约2500元/月(试用期约2000元/月); 2、硕士学历:约3000元/月(试用期约2500元/月); 3、博士学历:约6000元/月(试用期约5000元/月)。 (注:新入职人员试用期均为3个月。)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以季度考核等次为依据,按季度发放,考核称职人员:1200元/季度,优秀人员:1650元/季度。 七、职业发展: 1.根据社会事务发展需要及社区实际情况,为社区社会工作者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训制度,通过组织培训、以会代训、学习考察、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专题讲座、实践锻炼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2.拓展社区社会工作者成长空间,对表现优秀的人才,可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招录、社工站站长聘用、评优评先等方面,适当予以倾斜。 八、联系咨询: 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6161119转3558、3309,26567091。
深圳市南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就业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