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07年学生课外学术创新课题立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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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生部: 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学术创新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校团委拟在往年“挑战杯”竞赛作品立项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课外学术创新活动的学生参与面、教师参与面和专业覆盖面,面向全校各学院、各专业开展课外学术创新课题的立项资助工作。 一、工作进度 10月下旬,提交项目成果,进行结项评审(参加2007年校级“挑战杯”竞赛的项目,其结项评审与竞赛作品评审一并进行),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拨付第三期资助经费(项目经费全部拨付完毕)。 二、申报要求 1.申请立项资助的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深圳大学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硕士、本科非毕业班学生; 2.申请立项资助的学生课外学术创新课题不限学科专业,鼓励跨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立项申请; 3.申请立项资助的学生课外学术创新课题应结合社会政治、经济、生产、科研实际,强调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鼓励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实际提交管理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建议书等,鼓励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提交发明制作、软件设计类课题,鼓励结合个人职业规划提交商业(创业)计划书; 4.申请立项资助的学生课外学术创新课题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 5.申请立项资助的学生课外学术创新课题的深度、难度和工作量一般保证学生在一个学期(包括一次暑假)通过努力能够独立完成并在10月下旬提交成果; 6.申请立项资助的学生课外学术创新课题的成果形式可以包括: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政策建议书、管理咨询报告、商业(创业)计划书、著作、发明制作、软件设计、实验设计、艺术设计与创作等; 7.选题的预期成果可以是: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著作,发明专利,参加校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专业竞赛的作品,可直接转化为生产力的产品设计或生产技术; 8.按照项目组学历最高的成员的学历区分为研究生项目和本科生项目。研究生不能申请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资助; 9.申报立项资助的学生课外学术创新课题应填写《深圳大学2007年学生课外学术创新课题立项资助申请表》,申请表要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书面版,申请表应于 三、经费管理 1.校团委根据立项评审结果,以项目为单位拨付资助经费,经费以《深圳大学2007年学生课外学术创新课题立项资助经费使用卡》的形式拨付; 2.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购买书籍或电脑软件,复印参考资料、印刷调查问卷,购买实验材料和制作材料,购置设备,调研、采购的交通费等; 3.项目经费由所在学院(部)的基层团委管理和审批; 4.经费拨付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所有用于项目研究的经费在所拨付的资助经费限额内凭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凭证和校团委下发的《深圳大学2007年学生课外学术创新课题立项资助经费使用卡》到学校计财处报销,票据上应由经手人、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签字,并经基层团委书记审批。 5.一次性预计支出200元以上或需要申请差旅费的,必须事先向基层团委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支出。 6.购置设备、配件等价值500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物品,必须事先向基层团委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购置。此类物品纳入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 7.项目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校团委和计财处共同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8.项目资助经费分批下拨,实行动态管理,校团委将在2007年6月进行资助项目的中期工作进度检查。各基层团委应在指定时间提供本院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报告。对于进展情况良好的项目可继续拨付下一批经费,对于进展工作不良或是研究成果不突出的项目应暂停拨付经费。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大学2007年学生课外学术创新课题立项资助申请表 共青团深圳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