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五四表彰评优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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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今年“五四”表彰中“五四红旗团委”、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评选工作,校团委定于4月6日召开评选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 4月6日18:00 二、 地点:文科楼H05 三、 与会人员:校团委领导和干部、各基层团委书记、申报有关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代表。 四、 有关事项 1.以上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要按照《关于申报深圳大学2006年度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材料务必认真审核审查,如在校团委审查过程中或公示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其表彰名额不得递补; 2.申报上述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请将申报材料一式30份于4月2号17:00前送到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A315); 3.申报荣誉称号的集体代表或个人按照抽签的顺序轮流上台进行事迹介绍。介绍时限为:集体代表3分钟/人,个人代表2分钟/人。申报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将提前印发给与会人员,请上台介绍时突出重点和特点; 4.各院(部)团委选派一名代表于 5.评选方法 (1)“五四红旗团委”由校团委考核分数和基层团委互评分数两部分组成,各占50%;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评委会当场评审计分评选; (3)“十佳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由评委会当场投票评选; (4)评委会组成人员:各基层团委书记和校团委各部门部长; 6.各院(部)团委推选一名团干部担任计票小组成员,参与评优会议的计分、记票及监票工作,并将名单签章后于 7.校团委主持评选工作会议,处理评选过程中的争议。 共青团深圳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