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2007-4-13 17:42:00
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4月16日-5月18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以下简称“质量月”)。此次“质量月”活动与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同步进行。“质量月”结束前,学校将对各学院的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表彰。为保证活动正常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目的与意义 通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精心钻研课堂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教学、人人热爱教学的良好氛围。二、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部)领导、系主任和教学效果好、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的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小组,负责本学院(部)此项活动的组织。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部)的工作进行检查。三、活动内容和具体要求 1.外请专家讲座。聘请校外专家开设如何进行课堂教学设计的讲座,教务处将拟定参加讲座的教师名单。 2.组织听课、评课。各学院(部)须对本学期所开的每门本科课程组织听课,严格按教育部的评价表(附件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听课评价表)进行评议,并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教师。学校亦将组织专家抽听部分课程。 3.精心设计课堂教学方案。通过组织集体备课、试讲、说课、讨论等形式,对一堂课中所准备讲授的内容、重点、难点以及讲课的方式和方法,相互切磋,相互帮助,使每位教师都能设计优质的课堂教学方案。教务处组织专家拟定了备课要点和教学设计要素(附件二:备课要点和课堂教学设计元素)供教师参考。由各学院确定上交“课堂设计方案”的教师(若有符合课堂设计方案的教案亦可),学院负责收齐后以备学校抽查。学校在抽查课堂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还将组织专家请被抽查到的教师就自己的设计方案说课。 4.认真做好多媒体课件审查。凡使用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的,学院须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任课教师进一步提高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水平,切实发挥多媒体教学优势。(附件三:“关于我校多媒体授课课程认定的参考意见”)四、时间安排 1. 4月16日-4月30日各学院组织听课和反馈、集体备课、互相交流、完成课堂教学设计方案、进行多媒体课件修改和制作。同时各学院完成课堂教学设计方案收集工作。 2. 4月23日-25日组织学校有关领导及专家听课。 4月27日前,各学院上报2-4门观摩课至教务处。 4月下旬教务处将聘请校外专家开设课堂教学设计讲座,并组织教师听讲。 3. 5月8日-5月14日学校组织专家抽查课堂教学设计方案,并请教师说课(就课堂设计方案进行解说),及时逐个反馈意见,帮助整改、提高。 4. 5月14日-5月18日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改,对组织好、效果好的教学单位予以表彰,并呈报学校领导。 教务处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