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收缴机(电)动摩托车的通告
保卫处·2007-5-15 15:54:00
各位师生员工: 一段时间以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经常在校园内行驶,严重危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我市早已明令禁止摩托车上路,为维持校园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对本辖区内机动摩托车、时速表超过20公里、重量超过40公斤仿机动摩托电动车进行清理收缴。如有上述车辆者请于本月15日前自行处理。否则,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收缴。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粤海派出所 深 圳 大 学 保 卫 处 二00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