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广东省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刘旭学习活动的通知
学生处·2007-5-16 10:08:00
各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追授刘旭同学“广东省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号召全省高校广泛开展向刘旭同学学习的活动。为此,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向“广东省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刘旭学习的活动。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深入推广,以此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学生以刘旭同学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刘旭同学生前系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系2006级学生,共青团员。2007年2月13日下午,刘旭同学寒假在家乡珠海市吉大水库因抢救一名8岁落水儿童英勇牺牲,年仅19岁。刘旭同学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充分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崭新精神风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反映了青年一代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向刘旭同学学习,就是要学习他胸怀祖国,心系人民的崇高理想;学习他舍生忘死、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拼搏精神;学习他关爱他人,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优秀品质。 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开展向刘旭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系列活动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营造良好校风学风,构建和谐校园,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结合起来。各学院要联系实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形式创新、效果显著,使广大学生从刘旭同学的英雄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生工作处2007 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