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和谐南山”标志的公告
宣传部·2007-5-16 9:25:00
2007年,深圳市南山区委区政府决定,全面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年”工作,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区90%以上的社区建设达到“六好”、“十无”、“两满意”平安和谐社区的目标。【“六好”:班子好、自治好、风尚好、邻里好、环境好、治安好,“十无”:楼栋无矛盾、邻里无纠纷、群众无上访、小区无火灾、校园无违法、青年无吸毒、卫生无死角、生产无事故、交通无违章、居民无邪教,“两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居民群众满意】 为展示南山和谐社区建设的成果,准确、生动地宣传塑造和谐南山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南山的知名度和认同感,南山区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和谐南山”标志,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要求 1、标志应主题突出,充分体现南山的特点和品牌,突出表现南山区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宗旨,具有亲和力。 2、标志应形象简洁,独具一格,视觉冲击力强,具有现代感,富有艺术感染力。 3、标志应合理搭配色彩,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 4、标志应具强烈的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可制作胸徽、会徽以及用于各类宣传品、办公用品和建筑物外观等。 5、对于被选中的方案,征集单位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6、应征作品应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利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标志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所有作品均不退还,投稿者请自留底稿。 二、应征作品的提交 1、应征作品采用A4规格,电脑打印彩色图稿,以邮寄方式投稿或者送达。 2、电子文档格式应以JPG、CDR等通用格式发送。 3、应征作品必备信息: (1)作品创意和设计说明; (2)应征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3)以单位名义提交的作品,应由单位盖章。 三、评选办法 征集的标志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通过媒体公示,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由评委会终评确定最终入选作品。 四、奖励标准 1、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入围奖:5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四、征稿截止日期 2007年5月31日 五、投稿及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西路区政府大楼29楼北 邮编:518052 电子邮箱:26542701@163.com 联 系 人:钟国华 联系电话:0755-26542197 深圳市南山区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