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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法学院2007年暑期社会实践系列活动之“青春飞扬,农情法意”调研活动
法学院2007年暑期社会实践系列活动之“青春飞扬,农情法意”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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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意义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暑假生活,积极引导同学们走出校门,融入社会,了解国情民情,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服务社会,通过社会实践受教育、长才干,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的竞争力。学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今年的社会实践,并加大经费的资助和扩大组队规模,使更多的同学通过实践受益。 “青春飞扬,农情法意”实践项目旨在组织同学们深入广大农村,调查研究“三农”问题,从法律的视角看中国农业的发展、看农民的法律意识,以及农村的法制建设,提出建设性的对策或可行性报告。同时,也希望同学们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支教等志愿活动,给当地农民带去深大法律人的一份情意。 二、活动对象 主要面向深圳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少量(约15人)面向兄弟学院招募。 三、实践地点 学院选取省外8个有代表性的地点进行考察,有沿海的有内地的,有南方的也有北方的,有相对落后的省份也有农业发达的大省,试图窥斑识豹。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桂林市兴安县 2、 福建省漳州龙海市九湖镇 3、 贵州省凯里市雷山县西江苗寨 4、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5、 陕西省延安南泥湾/米脂老牛湾 6、 河南省巩义市竹林镇/临颍县南街村 7、 山东省潍坊寿光市孙家集街道三元朱村 8、 吉林省农安县杨树林乡东白鸰村/桦甸市八道河子 此外,鼓励暑期返乡的同学自带课题,深入家乡农村,对当地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调研,为家乡的发展建言献策。省内调研地点12个,分布在粤东、粤西、粤北和粤中,各区域均有队伍,数量多少决定于自主申报的课题质量。 四、组队方式 1.本项目省外队伍组织8支,每支队伍10人,由本院学生8-9人,兄弟学院的学生1-2人组成。要求团队成员素质较高,严守纪律,服从安排,能力互补,兼顾高低年级、男女比例,确保完成考察调研任务。 2.由学生个人自由申报,学院工作室组织选拔。 3.学院为每支队伍配备带队老师1名。 五、实践要求 1. 各团队在组成后在带队老师的指导下按质按时完成实践课题的策划,并上报学院团委。 2. 各团队在分赴社会实践地点前,需对要调究的课题和地区查阅有关资料,对所要调查的地点的情况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 3. 全体队员要服从安排,认真参加项目培训,做好志愿服务的准备。 4. 出发前,各团队自行联络好考察调研单位,做好实践期间的安全预案。 5、社会实践结束后,根据所搜集的材料,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调研报告和社会实践心得;积极参加摄影比赛、DV作品比赛。 六、时间安排 6月6日,召开社会实践动员大会,下午4:30,地点:H2-201。 6月6日至6月11日,在校园网、学生工作网下载“农情法意”报名表,填妥后交至法学院院办2323,截止时间为6月11日下午五点。 6月12日至6月13日,学院学生工作室、团委组织面试。 6月13日,在校园公文通、学生工作网公布录取名单。 7月15日至7月17日,各项目分组培训。 7月18日至8月10日,各团队开展实践活动(保证团队实践时间7天以上)。 8月10日至9月15日,各团队进行后期资料整理,撰写实践报告。 9月16日至10月15日,各项目结项。 10月15日至10月20日,组织社会实践成果展、摄影大赛、DV作品大赛。 七、经费补助 1.学院根据各团队的实践地点予以3000—6000元的经费补助,不足部分由学生承诺自行筹备。资助额度如下:1、广西区3500元;2、福建省3000元;3、贵州省4000元;4、四川省4500元;5、陕西省5000元;6、河南省4500元;7、山东省4500元;8、吉林省6000元。 2.团队出发前学院将请款预支80%的活动经费,在结项后经审核合格的拨付剩下20%的经费。 3.后期将组织专家对调研作品进行评审,对优秀的调研报告将予以奖励。
共青团深圳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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