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院05、06级同学: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了解国情,认识社会,有利于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动手能力,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暑期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并得到同学们的广泛响应,学院愿意为每个同学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大一大二列入社会实践计划,大三大四列入专业实习计划。
根据深圳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社会实践》是一门有2个学分的必修课,安排在大二暑期进行。为了使社会实践课得以切实开展,学院决定给大一大二学生一次资助机会(每人200元),已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实践项目的同学不再享受个人资助计划,希望同学们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参加社会实践,从中增长见识,增长才干。
个人参加社会实践的资助计划如下:
一、资助对象:法学院2005级、2006级本科学生。
二、实践内容:社会考察与调研;社区服务;专业见习;普法宣传;挂职锻炼;生产劳动等。
三、实践时间:7月18日-8月25日期间至少7天以上。
四、组织方式:自行组队或单独参加。
五、实践要求:
1、需在7月15日前向学院申报,填写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申请表,做到有计划进行。
2、在社会实践期间注意安全,与家人或同学保持联系。
3、9月15日前结项,提交实践单位填写评语的社会实践登记表,提交社会实践报告或日记,提交实践期间的照片、媒体报道等资料。
4、社会实践报告需通过学院社会实践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者方可获得必修学分和资助,每人200元,限于报销社会实践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等;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者评定为不及格并取消资助。
5、没有申报资助计划的同学如果自行参加社会实践,同样要求提交社会实践登记表,提交社会实践报告或日记,提交实践期间的照片、媒体报道等资料。所提交的社会实践报告也需要经过学院社会实践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者给予必修学分,但不能获得资助。
6、10月15-20日组织社会实践成果展,举办实践征文比赛、摄影和DV作品比赛,对优秀的作品予以奖励(方案待定)。
法学院学生工作室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了解国情,认识社会,有利于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动手能力,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暑期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并得到同学们的广泛响应,学院愿意为每个同学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大一大二列入社会实践计划,大三大四列入专业实习计划。
根据深圳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社会实践》是一门有2个学分的必修课,安排在大二暑期进行。为了使社会实践课得以切实开展,学院决定给大一大二学生一次资助机会(每人200元),已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实践项目的同学不再享受个人资助计划,希望同学们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参加社会实践,从中增长见识,增长才干。
个人参加社会实践的资助计划如下:
一、资助对象:法学院2005级、2006级本科学生。
二、实践内容:社会考察与调研;社区服务;专业见习;普法宣传;挂职锻炼;生产劳动等。
三、实践时间:7月18日-8月25日期间至少7天以上。
四、组织方式:自行组队或单独参加。
五、实践要求:
1、需在7月15日前向学院申报,填写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申请表,做到有计划进行。
2、在社会实践期间注意安全,与家人或同学保持联系。
3、9月15日前结项,提交实践单位填写评语的社会实践登记表,提交社会实践报告或日记,提交实践期间的照片、媒体报道等资料。
4、社会实践报告需通过学院社会实践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者方可获得必修学分和资助,每人200元,限于报销社会实践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等;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者评定为不及格并取消资助。
5、没有申报资助计划的同学如果自行参加社会实践,同样要求提交社会实践登记表,提交社会实践报告或日记,提交实践期间的照片、媒体报道等资料。所提交的社会实践报告也需要经过学院社会实践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者给予必修学分,但不能获得资助。
6、10月15-20日组织社会实践成果展,举办实践征文比赛、摄影和DV作品比赛,对优秀的作品予以奖励(方案待定)。
法学院学生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