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增加“和谐家乡服务行”项目的通知(含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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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团委: 为了给广大学生提供更多的暑期社会实践机会,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计划中,增加“和谐家乡服务行”项目。 一、项目意义 深圳大学200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之“和谐家乡服务行”,旨在鼓励家在农村的深大学生利用暑期返乡的机会,组织邀请同学开展“和谐家乡”志愿服务活动,为家乡建设作贡献。 二、实践内容 由各基层团委、学生会动员家在农村的大学生与同省(市、县)籍的同学(也可吸纳有意愿的其他省籍的同学)组成“返乡志愿服务团队”,回家乡完成三项社会实践任务:第一,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切身体验农村生活;第二,围绕“和谐家乡”建设,在村镇集市开展一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或“节约资源,从我做起”等主题的宣讲活动以及其他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第三,在当地中学或新华书店等合适的地点开展一次深圳大学改革、发展与成就的宣传活动,介绍深大在各地的招生政策。 其中,“科学发展、共建和谐”主题宣传活动,是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着力宣传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战略思想,宣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党和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城乡发展采取的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帮助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和理解党的创新理论,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营造推动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的浓厚氛围。 “节约资源,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是指通过开展国土资源知识志愿宣讲活动,派发一批主题突出、图文并茂、内容丰富国土资源知识宣传资料,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国土资源状况,认识珍惜国土资源的重要性,自觉珍爱资源、保护资源,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珍爱国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良好氛围。 各服务团队还可以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在当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家乡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三、实践要求 1、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必须在实践地与接待农家“同吃、同住、同劳动”5~8天,并必须向负责接待的农家按照不低于10元/天交纳食宿费用。 1、各服务实践团队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宣讲宣传地点和志愿服务项目,做好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络接洽和配合协作工作,要争取得到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2、策划和组织宣讲宣传活动和志愿服务工作时,要充分征求对口协作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要开展一定的调查研究,了解家乡群众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避免主观盲目、一厢情愿。 3、开展深大的宣传活动时要注重选择当地中学生群体集中的地点。 4、注重“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做好宣传推广工作,通过社会媒体广泛传播、推广我校开展大学生返乡服务的做法和理念。 5、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实践团队要提交社会实践团队总结、个人总结,以及其他社会实践成果(活动照片、活动DV、媒体报道等)。 四、组队方式 1、面向全校家在农村的学生征集实践地(愿意接待实践团队到自己家开展本项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人家”)。校团委原则上选择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作为实践地点。计划在广东省外的生源省份各安排2个实践地点,在广东省内的生源地市各安排3个实践地点。 2、每个实践地点组建1支实践团队。承担实践地点接待任务的学生(“主人家”)是当然的团队成员。 3、面向全校学生招募实践团队成员,在报名者中按照比例抽签确定团队成员,具体报名、抽签、组队的办法另行公布。 4、由校学生会实践部负责本项目的宣传、招募、团队组建、团队管理。 五、经费补助 校团委按每人200元(不分地区)拨给实践经费。 六、报名办法 另行通知。请留意校团委在校内公文通的通知。
共青团深圳大学委员会 深圳大学学生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组建“和谐家乡服务行”实践团队的通知
全校同学: 为了给广大同学提供更多的暑期社会实践机会,校团委、校学生会将在今年暑期联合举办“和谐家乡服务行”社会实践项目。现将实践团队组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和谐家乡服务行”实践团队组建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征集实践地,第二个阶段为个人报名,第三个阶段为团队成员录取。 二、征集实践地阶段:面向全校招募愿意作为“主人家”接待实践团队到自己家乡(实践地)开展本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在校学生。原则上选择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作为实践地点,计划在广东省外的生源省份各安排2个实践地点,在广东省内的生源地市各安排3个实践地点。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必须与实践地的农家“同吃、同住、同劳动”,并必须向负责接待的农家按照不低于10元/天交纳食宿费用。 应征“主人家”的同学应下载填写《“和谐家乡服务行”实践地征集表》,于 三、个人报名阶段: 网上报名系统请登录校园网“学子天地”网站。 报名参加本实践的学生可选择三个实践地志愿。 报名截止时间为: 四、团队成员录取:每个实践地点组建1支实践团队,每个实践团队的人数为6~10人。校团委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可以进入录取环节。承担实践地点接待任务的学生(“主人家”)是当然的团队成员,并可从报名人员中挑选不超过2名学生作为当然的团队成员。团队其他成员依据其报名志愿按比例抽签录取。如果团队成员出现空缺,可按抽签顺序依次补选。 团队成员的录取结果在 特此通知。
校学生会实践部 二○○七年七月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