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收缴机动摩托车、超标电动摩托车的通知
保卫处·2007-7-2 9:00:00
全校师生员工及各驻校施工单位: 接南山公安分局粤海派出所的通知,为贯彻《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清理收缴摩托车的通知》要求,粤海派出所将于近期对所在辖区进行一次清理收缴机动摩托车、超标电动摩托车的行动,我校属于其清理收缴辖区之内。此次行动为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保卫处为配合此次行动,也为使全校机动摩托车和超标电动摩托车的车主提前做好准备,在此,我们请各位车主于7日内(从即日起至2007年7月9日)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公安机关将当场收缴,并统一销毁。各驻校施工单位也将是此次行动的重点,请自觉配合此次清理收缴行动。 清理收缴摩托车为一项长期开展的行动,公安机关将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清理收缴,我们也提请全校师生员工请勿购买机动摩托车和超标电动摩托车,以减少不必要损失。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粤海派出所深大警务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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