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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结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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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实践团队、实践个人: 根据我院暑期社会实践计划,结合校团委关于提交社会实践成果的通知,现将有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2007年9月17日~18日(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提交地点:法学院院办文科楼2323 三、提交内容: (1)团队社会实践总结电子版一份,不少于3000字; (2)团队成员个人的社会实践总结电子版各一份,不少于2000字; (3)社会实践活动的照片、录像、文字以及有关新闻媒体报道的材料原件电子版一份; (4)课题调研报告电子版一份; (5)团队实践活动经费使用明细单打印版一份; (6)优秀个人推荐表打印版一份; (7)优秀带队老师推荐表打印版一份; (8)深圳大学学生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考核表打印版一份。 (9)校友访谈记录电子版 四、提交对象: 农情法意队伍提交(1)(2)(3)(4)(5)(6)(7)(8)项 和谐深圳社区行提交(1)(2)(3)(5)(6)(8)项,含调研任务队伍另需要提交(4)项 鹏城新观察提交(1)(2)(3)(4)(5)(6)(8)项 职场法律面对面(2)(3)(5)(8)(9) 个人社会实践 (2)(3)(5)(8) 五、提交方式: 1、以上(1)~(4)项将电子版提交到学院办公室,模版见校团委有关提交社会成果通知附件2。 3、以上(5)项请下载校团委有关提交社会成果通知附件2中经费说明WORD文档,填写完毕后打印为文本提交到学院办公室,并将每个队员主要行程点之间的交通工具票据(票据需附相应的签名)粘贴在背面; 5、以上(6)(7)(8)项请下载校团委有关提交社会成果通知附件2中优秀考核的WORD文档,填写完毕后打印为文本提交到学院办公室。 6、以上(9)项将电子版提交学院办公室。 7、需提交电子版的成果材料以刻录在光盘上的方式提交。 8、个人社会实践项目成果由各支部书记收齐后统一交到学院办公室。 六、咨询方式: 1、法学院团委邮箱:lawtw@126.com 2、法学院学生工作网团委信箱:http://law.szu.edu.cn/work/ 共青团深圳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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