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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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 2007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节日期间弘扬勤俭节约精神、反对铺张浪费之风,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党员干部、教师要坚决拒收“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无法拒收的“红包”,要按有关规定程序上交。公职人员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更不准以赌博为名收受贿赂。 2.提倡节俭过节,禁止铺张浪费和违规乱发钱物。各单位要严格控制节日庆典活动,不准借节日庆典摊派公众活动费用和发放贵重物品,不准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禁止用公款组织旅游;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擅自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借节日之机发放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实物。 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要把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和抓好组织落实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内容,进行认真对照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经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本通知精神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深圳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深 圳 大 学 监 察 处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