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十•一国庆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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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十•一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假期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消除隐患,使师生员工安心愉快的度过假期,按照有关要求,各学院、部门必须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遵纪守法、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和防火安全等主要内容的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大家的自我防范意识。具体事项如下: 1、各学院、部门应妥善保管好电脑(含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便携式教学设备,切断电源。学生个人的电脑及贵重物品也要妥善存放。不能带回家的交公寓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2、十•一国庆假期,师生员工应将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带回家,不能带走的要妥善放置,并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如发现门窗等有损,请及时与后勤维修科联系修复。各办公室、楼层大门钥匙应注意保管,不要随便转交(借)他人。较长时间不用的办公室、教室等场所应及时贴上封条。校内各财务室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各单位自备保险箱内切莫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要切实做好防盗工作。 3、有关学院、部门要对本单位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的危险物品进行一次清查,严格按规定存放不留隐患。 4、各学院、部门,放假前要对本单位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100%完好率,如有问题要及时报告保卫处。 5、留校学生不准在住处使用明火或使用电热器具烹饪食物。熄灯后,不准在寝室内用蜡烛照明,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6、十•一国庆假期,各学院组织学生市区以外地区活动,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关的安全方案。外出打工的同学要通过有关部门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7、师生外出活动应注意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千万不能到无保护措施的地方去游泳或下堤坝玩耍,以防溺水惨剧发生。 8、宿舍内禁止留宿他人,物业及公寓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加强对各大楼、公寓楼道的巡查和公共教室内空调的检查,认真落实会客登记制度,防止外来人员的不法侵害。 9、十•一国庆假期,校内施工工地负责人要教育民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牵头部门应督促施工负责人将所属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联系电话等报保卫处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10、十•一国庆假期涉及搬迁工作的有关部门、学院应事先做好搬迁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有序搬迁,仔细核对,自觉服从门卫进出手续,以防物品在搬运时失少和损失。 11、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安排好值班,发现情况及时向校总值班室报告并与保卫处取得联系,保护好现场。(保卫处值班电话:26537119、26534017) 深圳大学保卫处 2007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