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深圳大学2007金秋普通话诗文朗诵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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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语委《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指示精神,今年9月9日至15日为第十届全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此次推普周的重点活动是启动“雅言经典天下传——中华诗文诵读活动”,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此项活动,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提高学生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应用水平,激发学生对中华先进文化的学习和热爱,我校语委办决定在全校开展“深圳大学2007金秋普通话诗文朗诵大赛”活动。现将朗诵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初赛在普通教室进行,决赛拟定于国际会议厅。(另行通知) 三、参赛要求: 1、人数: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比赛。 2、内容: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载体,以诵读、学习古代及现当代优秀诗文为主要内容,要求主题健康,积极乐观,蓬勃向上,歌颂爱国热情,弘扬民族精神。 3、形式: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根据人数设初赛场数,分设全校、师范学院、播音专业三场进行,初赛共选出22名参赛者进入决赛。 4、朗诵时间:初赛2分钟/人,决赛5分钟/人。 四、奖项: 本届大赛为鼓励师范学生学好普通话,对师范学生单独设奖,各类奖项具体如下: 全校: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师范学院: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播音主持专业: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全校设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感情奖1名;最佳表演奖1名。 大赛将特邀有关领导、专家出席,并为获奖者颁发奖品和证书。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19日 报名地点:普通话测试中心(师范学院教学楼504) 电话:26534247 26557367 联系人:姜老师 深圳大学语委会 深圳大学普通话测试中心 2007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