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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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青基[2007]174号文件《关于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2007-2008学年度资助工作实施安排意见》和《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章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在近日开展“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助学金新生受助评选工作。 一、申请资格: 1、2007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家庭经济困难(受资助学生须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街道办的家庭经济条件相关证明)。 二、申请条件: 1、承诺一、二年级到肯德基餐厅参加勤工俭学完成600个工时。 2、毕业工作后自愿向基金捐资,帮助其他困难学生。 3、本学年申请时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资助。 4、生活俭朴,所获资助全用于本人在校的学习、生活费用。 5、身体健康,适合到餐厅工作。 三、资助金额: 每年5000元人民币,可连续获资助4年。 四、资助人数: 全校10人。 五、学院推荐人数: 按每个学院推荐1人。 六、评选办法: 1、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申请表》(附高考成绩单),如实并详细填写“申请理由”一栏。 2、各学院根据本院学生申请的情况,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推荐一名受助生,详细签署学院意见,领导签名、盖院章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与深圳肯德基公司、深圳市青基会共同确定名单后报中国青基会审批。 七、学院须提交的材料: 1、《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申请表》 2、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 3、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由学院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4、申报学生高考成绩单(由学院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5、申报学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学习态度、生活作风等各方面的表现。(由申报学生所在学院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盖学院公章) 学院将上述5份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五份,并将《深圳大学"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受助候选学生名单(表格)》及《深圳大学“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受助候选学生家庭情况表》电子版以挂号公文形式发学生处。 八、报送地点及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2007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报学生处(办公楼620-10)。逾期不报将视为学院放弃申请。 联系人:郑老师 26534080。 学 生 处 二○○七年十月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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