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继续加强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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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将教学质量管理落实到具体的教学环节,不断促进教学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教学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从本学期起,在巩固评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结合常规教学检查,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检查形式以各教学单位普遍自查为主,教务处不定期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试卷 检查范围:上一学期课程考试(含缓考)试卷。 检查项目:命题审题、阅卷评分、试卷分析、试卷归档等。 提供材料:除归档要求的材料外,另备教学大纲、试卷目录清单。 2.毕业论文(设计) 检查范围:新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检查项目:组织工作、选题、开题、指导、检查、答辩、成绩评定、材料归档等。 提供材料:除归档要求的材料外,另备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览。 3.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含实验教学大纲) 检查范围:所有专业的培养方案、所有已开设课程和计划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 检查项目: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等。 4.课堂教学(含实验课、实训课) 检查范围:教师课堂教学。 检查项目:讲课材料准备情况、教学质量、教学条件、教学纪律等。 5. 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读书报告、假期见闻 检查范围:学生的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读书报告、假期见闻。 检查项目:完成质量、规范、教师批阅情况及相关资料的归档等。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认识做好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对于建立我校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的重要性,按照《关于各学院(部)成立教学质量监控小组的通知》(深大教务〔2006〕37号)要求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召开例会,认真开展教学检查并完整保留自查结果及相关过程资料,并对照教学工作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2.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与被检查方讨论、分析存在问题,共同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各级检查组可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学校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时间安排 1、检查计划:学校教务处在每学期的第一个月内向各教学单位公布本学期检查计划,各教学单位及时制定本单位检查计划,并在接受学校教务处相关抽查时出示。 2、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读书报告、假期见闻:各教学单位在每学期第一个月内完成试卷、实验报告的自查,在秋季学期的第一个月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读书报告、假期见闻的自查,学校教务处在第二个月进行抽查。 3、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各教学单位在每学期期末完成自查,学校教务处同期安排抽查。 4、课堂教学:除期中教学检查安排的听课外,学校教务处将聘请有关校内外专家随机听课。 教务处 2007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