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与日本明治大学、熊本学园大学、立命馆大学、大分大学和韩国大田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2008年拟派遣在校学生赴日、韩上述高校交换留学一年。 一、候选人条件 1. 在校本科3年级学生。日本大分大学可接受2年级研究生报名。 2. 思想品德优秀、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高,曾获三等或以上的奖学金。身心健康。 3. 英语听说能力较强;赴日要求日语良好;赴韩要求韩语良好;均需至少学过一年以上。注:立命馆大学、明治大学要求达日本语能力测验2级水平以上,即至少学过两年日语(400学时);大分大学要求持有日本语能力3级以上或英语TOEFL550分(雅思6.0)以上证书。 4. 赴韩国大田大学和日本立命馆大学和明治大学的候选人专业基本不限,熊本学园大学的候选人专业需为外国语言文学,经济或管理专业。大分大学限教育学、经济学和工学(包括信息、工程、应化、建筑和环境工程专业)专业。(可查看日韩交流学校简介) 二、待遇 1.交换留学生在日、韩留学期间,所有国外学费、报名费全免,深圳大学承认其成绩和学分。熊本学园大学和大田大学免费提供住房和医疗,并按月发给生活费;立命馆大学、明治大学住房费由对方补贴50%;大分大学安排住宿平价留学生宿舍;其余的费用均自理。日本四所学校都将尝试代为交换生申请日本国际教育协会奖学金(AIEJ)或其它奖学金。 2.交换生往返国际旅费自理。 3.交换生按规定与学校签署留学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协议各项条款。 三、赴日,韩的时间和人数 韩国大田大学 2008年3月—12月 (10个月) 5-10名 日本熊本学园大学 2008年4月—2009年3月(一年) 2名 立命馆大学 2008年3月—2009年2月(一年) 2名 大分大学 2008年4月—2009年3月(一年) 5名 明治大学 2008年4月—2009年2月(一年) 2名 四、报名、录取方法 申请人在所在学院报名,由学院遴选符合条件者,报送外事处。经济、管理、信息和法学院可推荐赴韩、赴日交换留学本科生各两名,其他学院只能推荐赴韩、赴日交换留学本科生各一名,注:外国语学院和研究生部均可推荐赴日候选人三名。外事处组织外语考试后,学校将结合专业需要,综合德才等各方面因素择优录取。 五、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在10月22日前将推荐候选人材料(申请表签署各院推荐意见、盖章成绩单、外语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外事处,逾期不补。 六、考试安排 日语、韩语、英语考试均分笔试和口试;学生:英语面试+日语(或韩语); 日语口试:10月23日2:00PM开始,地点:办公楼319室。学生韩语考试和教师英语考试:10月24日下午,韩语,英语笔试:2:10PM - 3:10PM,地点:办公楼207室,口试:3:15PM起。地点:办公楼319室。
日语笔试:2:00PM-4:30PM,地点:办公楼201室,英语口试:4:35PM开始。 七、说明 录取时学校可根据专业和对方学校要求等对人员做适当调整。本通知解释权归外事处。 外 事 处 200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