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核实未注册学生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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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开学至今仍有部分学生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或休学、保留学籍逾期未归,现将学生名单分类公布,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学生情况,并按《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一、 对于既未报到又未交纳学费的学生,教务处已取消其选课资格。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六款规定,该类学生应予以退学处理。请各学院与相关学生联系,告之学校相关规定,并将拟退学的学生名单公示,并于11月16日前将学院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二、 对于已报到但未交纳学费或未报到但已交纳学费的学生,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于11月2日前补办完相关手续,逾期教务将取消其选课资格,并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六款将予以退学处理。各学院也应于11月16日前将学院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三、 对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至今仍还未办理复学的学生,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应予以退学处理。请各学院与相关学生联系,告之学校相关规定,并将拟退学的学生名单公示,并于11月16日前将学院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四、 对于2006级因个人原因保留入学资格至今还未返校的学生,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条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请各学院核实此类学生到校情况,并于11月16日前将核实情况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07年10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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