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机动摩托车、超标电动(仿)摩托车清理整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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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师生员工及各驻校施工单位: 接南山公安分局粤海派出所通知,为贯彻《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清理收缴摩托车的通知》要求,粤海派出所将于11月中旬对所在辖区进行一次清理收缴机动摩托车、超标电动(仿)摩托车的行动,我校属于其清理收缴辖区之内。此次行动为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保卫处将派员配合行动,为使各位机动摩托车和超标电动(仿)摩托车的车主提前做好准备,在此,我们请各位车主于11月15日以前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公安机关将当场收缴,并统一销毁。 清理收缴摩托车为一项长期开展的行动,公安机关将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清理收缴,我们提请全校师生员工切勿购买机动摩托车和超标电动(仿)摩托车,以减少不必要损失。 为了广大师生员工便于领会有关收缴条款规定,现将《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清理收缴摩托车的通知》部分内容附后,请参阅。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粤海派出所深大警务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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