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我校2008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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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我国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为进一步保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上网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相片、身份证号码与毕业证书的信息一同上网。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我校2008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凡是预计2008年毕业的在校学生(包括2004级及以上, 2005级预计提前毕业的学生)。 二、拍摄时间:11月27、28日共两天(每个专业学生的具体安排见附件,教务处安排时会尽量避开本专业统一上课时间,若个别专业无法避免,请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安排好教学)。 三、拍摄地点:办公楼219大厅1号、2号拍摄点。 四、遵守纪律:学生要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以班为单位到拍摄点轮候,听从摄影师的指挥,在指定表格上登记学号、签名后方可拍摄,未经登记而拍摄的无效。 五、收费标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按15元/每学生标准,由学院收齐在11月23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办公楼219-5室),由我处统一交新华社广东分社。 六、着装要求:要求穿着有领上装,拍摄当日注意面容及发型整洁,注意一定要露出双耳,切勿佩带项链、耳环等饰物,不能穿黄绿色上衣。 七、如有学生未能参加此次拍摄,请于2008年4月前自行到如下地址补拍: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联系电话:020-83302077。 八、请毕业生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chsi.com.cn 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九、各学院必须配合拍摄工作: 1.各学院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于11月21日上午下班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办公楼219-5室)。 2.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到办公楼219大厅排队拍摄(整个过程请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3.严格按拍摄时间表安排学生进行拍摄,个别因迟到或其它原因无法按时按顺序拍摄的学生,在学校整个拍摄工作完成后补拍。 4.要求学生按教务处排定的时间回校拍摄,并请各学院向全体毕业生阐明,此项工作极为重要,这将关系到毕业生本人所持的学历文凭为社会、用人部门等认可的大事,如果不拍照,将会对自己以后的就业等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十、教务处已将申请毕业学生信息核实完毕,为了方便各学院和学生了解有关毕业生的相关工作,特开辟了毕业生专栏,学院和学生需查询毕业生的相关工作,可以到:“学校主页—教务信息—2008届毕业生工作安排专栏”查询。请已预报毕业的学生到此专栏核实个人信息。 十一、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 电话:26536174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7年11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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