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评选有关文件,通过向全院同学通知宣传,在同学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的条件下,由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小组在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上评选出受助学生。 现将我院各类助学金及经济困难学生食堂补贴获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07年12月22日—12月24日上午9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辅导员如实反映情况,不接受匿名投诉。 联系人: 裴老师 26535109 姚浩瀚 1376018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