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组 织 单 位
参 加 学 生
3月10日
研究生部团委
全体研究生
3月17日
经济学院团委
经济学院(财会学院)全体学生
3月24日
化学与化工学院团委
化学与化工学院、传播学院全体学生
3月31日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生命科学学院、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4月07日
管理学院团委
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4月14日
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全体学生
4月21日
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光电工程学院、文学院全体学生
4月28日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全体学生
5月4日
校团委
全校学生代表
5月12日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全体学生
5月19日
高尔夫学院团委
高尔夫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6月02日
材料学院团委
材料学院、师范学院全体学生
6月09日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团委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全体学生
6月16日
法学院团委
法学院全体学生
升旗典礼组织工作的要求
一、升旗仪式的地点除另行通知外,一般安排在行政办公楼东广场。
二、各单位应在当天7:15前列队完毕,7:30准时举行升旗典礼。
三、各学院(部)学生(研究生)的升旗典礼,由上表中指定的院(部)团委负责整体组织工作,要求参加升旗仪式的各院(部)领导、学生辅导员、班导师出席,并请院(部)领导作主题讲话,主题讲话一般包括形势教育、校(院)情通报、思想政治教育等内容。
四、典礼主要程序:1.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2.主持人宣布仪仗队入场(奏《歌唱祖国》);3.主持人宣布升国旗、奏唱国歌;4.主持人宣布升校旗(奏友谊进行曲);5.主持人宣布仪仗队退场(奏欢送进行曲);6.校(院、部)领导讲话;7.学生代表讲话;8.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结束。如升旗仪式有两个学院参加的,可在第5项议程结束后其中一个学院将队伍带到图书馆前广场另行集队,分别进行第6、7项议程。
五、校团委组织的全校学生代表升旗典礼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如遇雨天,则学院可安排取消或改天进行升旗典礼。
七、升旗仪式的音响设备请各单位派人凭借条(盖基层团委章)到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A315)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