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一、交通肇事罪(133 条)
(1)本罪存在的时空范围:水路和公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事故责任认定(体现为违规程度)与严重后果的相互关系对本罪构成的影响;
(3)本罪主体:参与公共交通的人员;
(4)交通肇事后的逃逸:逃避法律追究,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的客观条件(违章与后果的关系):
例:甲系某公司经理,乙是其司机。某日,乙开车送甲去洽谈商务,途中因违章超速行驶当场将行人丙撞死,并致行人丁重伤。乙欲送丁去医院救治,被甲阻止。
甲催乙送其前去洽谈商务,并称否则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于是,乙打电话给120 急救站后离开肇事现场。但因时间延误,丁不治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6 年卷二第11 题,单选)
A.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B.甲、乙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C.乙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甲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D.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B
★二、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事故罪
(1)本罪与失火罪、过失爆炸罪等具有相似之处,其主要区别是:前者是在生产、作业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后者是在日常生活中违反生活规则造成严重后果;前者是特殊主体,后者是一般主体;前者是业务过失,后者是普通过失。
(2)本罪与交通肇事罪一般容易区别,但对厂(矿)区内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件有时难以认定。对此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的,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重大事故的,应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3)本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安全设施不合格的犯罪。
(4)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一般法和特殊法的关系。
(1)本罪存在的时空范围:水路和公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事故责任认定(体现为违规程度)与严重后果的相互关系对本罪构成的影响;
(3)本罪主体:参与公共交通的人员;
(4)交通肇事后的逃逸:逃避法律追究,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的客观条件(违章与后果的关系):
责任体系(违章及程度) | 构成犯罪的后果条件 | 特殊情形下构成犯罪的条件 |
完全责任与主要责任 | 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30万以上并无力赔偿的 | 重伤一人以上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①酒后、吸毒后驾车;②无驾驶资格;③明知车况不良;④明知无牌证、报废车辆;⑤严重超载;⑥逃逸的 |
同等责任 | 死亡三人以上 | |
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 | 不存在交通肇事罪问题,但在次要责任的前提下存在民事责任 |
例:甲系某公司经理,乙是其司机。某日,乙开车送甲去洽谈商务,途中因违章超速行驶当场将行人丙撞死,并致行人丁重伤。乙欲送丁去医院救治,被甲阻止。
甲催乙送其前去洽谈商务,并称否则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于是,乙打电话给120 急救站后离开肇事现场。但因时间延误,丁不治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6 年卷二第11 题,单选)
A.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B.甲、乙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C.乙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甲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D.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B
★二、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事故罪
(1)本罪与失火罪、过失爆炸罪等具有相似之处,其主要区别是:前者是在生产、作业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后者是在日常生活中违反生活规则造成严重后果;前者是特殊主体,后者是一般主体;前者是业务过失,后者是普通过失。
(2)本罪与交通肇事罪一般容易区别,但对厂(矿)区内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件有时难以认定。对此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的,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重大事故的,应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3)本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安全设施不合格的犯罪。
(4)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一般法和特殊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