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院“司法见习”社会实践活动(第四期)报名通知
| |
法学院“司法见习”社会实践活动(第四期)报名通知 为了给法学院学生提供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提高专业素养,增强学以致用的能力,法学院团委将继上周开始,于本周组织第四次“司法见习”社会实践活动。 本周第四期“司法见习”活动内容:去南山区人民法院西丽法庭听庭,现将具体活动安排公布如下,欢迎法学院各年级同学踊跃报名参加!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开庭时间:4月25日(周五)上午9:30 见习人数:25人 指导老师:朱景晖老师 活动要求: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听庭,庭后积极参加讨论,并上交心得体会。 报名方式:请下载附件“法学院‘司法见习’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填写完毕后 请以姓名学号为邮件主题并将其发至 twshijianbu2007@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4月23日(周三)中午12:00 录取原则:由于名额有限,每人每学期最多参加两次,每次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 抽签时间和地点:4月23日(周三)下午4:00——5:00文科楼1300会议室 抽签结果公布:4月23日(周三)晚上于公文通公布见习名单,敬请同学们留意 出发集合时间、地点:4月25日(周五)上午8:40分,办公楼脚踏实地上车 敬告:由于活动尚处于起步阶段,不周之处,请同学谅解,并欢迎你提出意见或建议。我们的邮箱是twshijianbu2007@163.com,若有疑问,也可致电:肖彬13560766775,姜宁 13760156629。 法学院团委 2008.04.21 附件: 法学院“司法见习”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