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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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总支):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并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省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精神,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灾区。现将我校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纳方式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精神,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特殊党费”的,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党员自愿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的,按照正常党费交纳程序,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交市委教育工委党费帐户代转。 二、时间及报送要求 以基层党委(总支)为单位进行收交,并在《特殊党费交纳情况表》进行登记。 5月26日前,各基层党委(总支)将收齐的“特殊党费”及登记的《特殊党费交纳情况表》(同时通过公文通报送电子版)送交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通过市委教育工委党费帐户转交至中央组织部。 请各基层党委(总支)将此通知精神通知到每位党员。 校党委组织部收交人:章鲁楠 电话:26558625 党委组织部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特殊党费交纳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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