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深圳大学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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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深圳大学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深圳大学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深圳大学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 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国内著名大学和新闻单位联合发起组织开展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权威性的全国科技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为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校决定举办“深圳大学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该竞赛的部分获奖作品最终将代表深圳大学参加第十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竞赛按立项资助、中期评审和竞赛结项三个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 立项资助 5月22日-6月20日,各单位接受项目资助申请并组织院内排序; 6月21日-27日,组委会对资助申请进行审批; 6月28日至7月中上旬,拨付首期资助经费; 中期评审 9月15日,获得资助的项目提交中期工作进度报告; 9月22日-30日,根据各项目研究进度情况拨付第二期资助经费; 竞赛结项 12月1日前,各单位在组织院内初审,并统一提交竞赛作品; 12月,组委会组织深圳市专家进行终审决赛及举行颁奖仪式。
二、参赛资格和作品要求 1.我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册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科生作品和研究生作品。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 4.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5.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校级(含)以上竞赛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更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一《深圳大学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7、可以参阅附件二《第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结果》、《第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结果》和《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结果》中获奖作品信息,以提高申报项目获得资助的可能性。
三、立项资助 为鼓励和支持在校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为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造有利条件,校团委拨出专款,采取立项资助的方式对部分具有良好研究前景和具备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的项目给予经费扶持,并加大扶持力度。 1、申请立项资助的学生科研项目分为三类: (1)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3)科技发明制作 2、申请立项资助的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深圳大学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按照项目组学历最高的成员的学历区分为研究生项目和本科生项目。 研究生项目只能是“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 3、首批计划资助100个社会调研报告项目、100个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100个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和100个科技发明制作项目,其中重点资助甲类项目30个,各学院甲类项目的分布将根据各学院前届竞赛中获奖情况和本次竞赛申报立项数目来确定。 项目资助分为甲、乙两类,资助条件及额度分别如下: (1)甲类资助条件:见解独特、富有新意,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较强的应用价值,指导教师可投入较大精力; (2)乙类资助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前景和具备一定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指导教师可投入较大精力。 (3)资助额度: a.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甲类:1000元—3000元;乙类:1000元以下; 其中乙类分为两档:乙1:700元-1000元; 乙2:700元以下; b.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甲类:2000元—4000元;乙类:2000元以下; 其中乙类分为三档:乙1:1300元-2000元; 乙2:700元-1300元; 乙3:700元以下; c.科技发明制作 甲类:2000元—4000元;乙类:2000元以下; 其中乙类分为三档:乙1:1500元-2000元; 乙2:1000元-1500元; 乙3:1000元以下。 4、申请立项资助的项目应能由符合前款规定的学生项目小组全程独立完成,并将科研成果申报参加2008年10月举办的深圳大学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没有申请立项资助或未能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也可直接参加本竞赛。 此次立项不重复资助已在深圳大学2007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项目,这些项目可利用所获得奖金继续提炼作品质量,并于10月份参加校级竞赛,争取参加第十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四、立项资助申请办法 1、申请人填写提交《深圳大学2008年“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资助申请表》(附件三)的书面版和电子版至第一作者所在学院的基层团委。 2、各基层团委须汇总所有申请资助项目,并组织院外内专家对本院所有这些项目进行初评排序,该排序是组委会决定各项目归属甲、乙类和受资助额度的重要依据。 3、《学院立项资助项目排序表》(附件四)和所有《立项资助申请表》的电子版和书面版经基层团委签章后,统一交至组委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A315,校团委实践部)。 组委会接受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20日。 4、组委会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及核定资助额度。
五、经费管理办法 详见附件五《深圳大学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资助及经费管理办法》。
六、中期评审(另行通知) 9月15日—30日,组委会将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对各项目进行中期评审,检查各项目进度情况,决定第二批资助经费下拨范围。
七、竞赛结项(作品申报办法) 1.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17:30。 2.对获得深圳大学2008年课外创新立项资助的项目以本竞赛评审的方式一并进行结项。 3.报送作品要求: 各学院报校级比赛前须组织院内初评,原则上只需上报获得二等奖的作品参加校级竞赛,届时组委会将组织深圳市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学院报送作品奖项比例设置将另行通知。 (1)作品的书面部分请按《作品申报书》第二页“说明”中的要求打印在A4纸上,附在申报书后,与申报书分开装订; (2)作品的书面部分不能涉及与作者、指导老师有关的个人信息,以便进行匿名评审; (3)制作类作品需提交的内容包括:作品申报书,作品说明书(如:设计原理、设计思路、示意图、操作方法等有助于评委评审的内容,提交时请参照前款关于作品书面部分打印及装订的要求),有关软件(刻录光盘),实验(制作)过程或操作过程的演示录像(刻录光盘),其他能够展示作品的制作、操作、功用的物件; (4)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申报书》请提交一式1份,参赛作品及附件请提交一式6份。 4.参赛作品应提前交至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团委,再由院团委汇总后于12月1日17:30前统一报送校团委科创部(学生活动中心A315室),报送作品时,应同时报送本学院作品申报一览表(要包括电子版和书面版,其中书面版应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八、评审和奖励 1.校团委将组织校内外评委对参赛作品分学科进行匿名评审。 2.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并对获一、二、三等奖作品发放获奖证书和奖金奖励。 3、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用于奖励为指导学生参赛作品付出辛勤劳动的指导教师。 4、设立优秀组织奖,用于奖励竞赛组织工作出色的基层团委。
九、赛事咨询 如对于填写《作品申报书》及提交参赛作品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每个工作日下午3时至5时到学生活动中心A313室当面咨询; 2.致电2653-5434电话咨询; 3.在校园网“管理信息”—“部门信箱”—“共青团委员会”—“我要写信”提出问题,并在相应栏目查看答复; 4.请发电子邮件至szutw@163.com进行咨询。
附件: 1.《深圳大学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2.《第八、九、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结果》 3. 《深圳大学2008年“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资助申请表》 4. 《学院立项资助项目排序表》 5. 《深圳大学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资助及经费管理办法》
共青团深圳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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