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本科生宿舍夜间用电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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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本科生: 为保证大家夜间安静休息,经校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08年6月18日起,校内本科生宿舍实行限电管理与用电申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电管理 1.限电时间:周一至周五凌晨零点至早晨六点,室内照明、电脑、音响等电源关闭,空调、风扇、洗手间及走廊维持供电。 2.限电期间,严禁擅自从任何供电插座及线路取电。严禁以任何形式玩电脑游戏或进行网络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3.学校提供通宵自修室、通宵计算机房,供有需要的同学使用。 二、免限电申请及管理 1.考虑到部分同学的学习需要,公寓管理中心为每间宿舍提供《学生宿舍免限电申请表》,经同宿舍全体同学签名同意,以宿舍为单位,于6月15日前向学校公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用电申请;凡申请获准的宿舍,不实行限电管理。 2.申请获准的宿舍,周一至周五凌晨零点前应自觉关闭本宿舍大灯,保持安静;停止电脑游戏、网络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使用台灯及电脑学习,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3.宿舍管理员、辅导员、夜间巡查人员将不定时检查,切实维护学生宿舍夜间秩序。 4.公寓管理中心、商业服务中心、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辅导员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受理学生有关夜间违反用电约定的具实投诉。 三、违约处理 1.申请获准的宿舍若违反用电约定,被具实投诉或检查发现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违约行为,公寓管理中心对违约者全校通报批评,所在宿舍即行限电管理,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违约者一年内不得调整宿舍。重新申请后再次违约者,全校通报批评并送达各类评奖部门备案,所在宿舍实行限电管理直至毕业。 2.擅自从空调、风扇、消防设备等插座取电或改装线路取电的,一经发现,公寓管理中心对违规者全校通报批评并送达各类评奖部门备案,同时取消在校住宿资格。 四、华城桂庙区本科生宿舍仍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宿舍夜间作息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有关条款由后勤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学生处辅导员工作办公室解释并实施。 特此通知。 后勤处 学生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附:《学生宿舍免限电申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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