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实施新上课时间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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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因学校办学规模逐年扩大,为了更好地落实各专业教学计划,缓解课程增多与教室资源暂时不足的矛盾,并兼顾白天与晚上授课、师生上课与休息等因素,现将全校上课时间调整如下,自2008年9月1日开始实行,试行一年(详见深圳大学上课时间表)。 备注: 1、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共十二节课; 2、第九、十节课连上; 3、第十、十一节课间休息十分钟; 4、第十一、十二节课连上。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教务处 2008年6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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