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二○○八届毕业生办理退房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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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2008年新生床位非常紧张,而且涉及非毕业生的住宿调整,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本届毕业生最迟应于7月13日退出宿舍。现对本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中与住宿相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交电费 关于毕业生缴交本学期电费的问题,在《关于二〇〇八届毕业生缴交电费的通知》中已作说明。如在离校系统中显示“本学期电费未缴”,请持校园卡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凌霄斋112)刷卡交费,不收取现金。具体应缴金额可在本宿舍楼值班室查询。刷卡交费必须先在圈存机上将银行账号中的现金转入校园卡的电子钱包(即饭卡账号)中,并解除消费限额。 二.离校审核 本学期电费审核:实行预购电宿舍和银行已成功扣款的同学,公寓中心已统一做批量交费审核,不需到公寓中心办理任何手续。如在离校系统中显示“本学期电费未缴”,则说明扣款未成功。请持校园卡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凌霄斋112)刷卡交费后再做单个交费审核。 重要提示:必须通过“本学期电费”审核以后才能领取毕业证书。 三.退出宿舍 各住校毕业生最迟应于7月13日退宿。退宿时将私人物品搬离学生宿舍,并打扫好房间卫生,将宿舍内各抽屉、衣柜和宿舍门等钥匙交到值班室。值班室管理员在查验宿舍设施完整后将做退房登记,同学签名确认,不需要到公寓中心办理任何手续。 特别提醒:私人物品逾期未搬出宿舍、又未向管理员说明的,将视为同学废弃的物品统一清理。请同学们在退房时详细检查私人物品是否已带齐。 四.修双学位及延期毕业 虽是毕业班学生,但因选修双学位或由于休学等原因不在本批次毕业的,归类为非毕业生,不需办理交电费和退宿手续,但应服从宿舍调整安排。此类同学下学期如不继续在校住宿,应与毕业生一并最迟于7月13日退房。住桂庙区、文山湖、云鹤楼(又一村)的同学还应到凌霄斋112缴交本学期电费。如未办理退房手续,计财处在收取下学期学杂费时将按规定收取住宿费。 五.本校应届本科生考上本校研究生 本校应届本科生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同学,如需提前住宿,可向研究生部申请,并填写《2008级研究生提前安排宿舍申请表》(可在此通知附件下载或向研究生部索取。如两位同学有意向同住一间宿舍,请在提交申请表时向研究生部说明),由研究生部核实、汇总后于7月13日下午5:00前交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凌霄斋112),7月14日下午请留意校园公文通安排通知。由于可提前入住的房源有限,仅限于市外生源的本校应届毕业生申请。 六.毕业生临时住宿 各毕业生应按时退出学生宿舍。确实暂时无法解决住宿的,可填写《毕业生临时住宿申请表》(可在此通知附件下载或向各学院索取),由所在学院汇总后于7月13日下午5:00前交到公寓管理中心。请于7月14日下午留意校园公文通安排通知。 由于可安排临时住宿的房源有限,因此,本市生源的毕业生和已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不予考虑,请各学院严格把关。为了不影响非毕业生的调房,毕业生临时住宿将另外安排在桂庙宿舍区(临时住宿期间只收水电费不收取住宿费)。为了不影响宿舍维修和新生住宿安排的准备工作,最迟只能延住到8月10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七.如有不明之处,可致电学生公寓管理中心(2653-7141)咨询,或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网上办公信箱咨询。 学校提倡文明离校,严禁一切破坏公物的行为,不得将公物带出宿舍。请同学们给母校留下一个美好印象,给师弟、师妹们树立一个学习的好榜样。 祝同学们愉快走上工作岗位、事业有成!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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