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8年暑假及奥运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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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处、室: 暑假将至,为确保暑假及北京奥运会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学院、部、处、室(以下简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放假前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使广大师生员工能过上一个平安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于放假前,要组织师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各部门(物业公司负责校园承包的物业)要加强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即日起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实验室、计算机房、学生宿舍、地下室、教室、有放贵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及重点要害部位。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电源安全,对于假期不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设备,假期期间要有专人查看;二是水源安全,要关好阀门和水龙头,防止跑水引发其它事故;三是门、窗安全,要确保关严锁好,钥匙交专人保管,重要部位的门、窗要加封条并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 三、暑假期间在校园内举办、主办或承办大型活动,要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备案;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者(或出车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外出安全管理规定,在经校领导批准后向保卫处备案(责任人、出游目的地、人数、返回时间、联系电话、车牌号)。 四、要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加强对在校进行勤工助学和留校同学的教育管理,宿舍管理中心要认真落实管理措施,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私拉电线,不允许宿舍内留宿外人,师生的电动自行车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五、各部门要加强汛期的校园防护工作,相关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的防台风措施,将易被大风吹走的物品及时转移,加固脚手架等。 六、及时妥善地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各部门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掌握各项预案的处置程序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预案程序及时妥善地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及时沟通信息,认真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凡师生中发生各类事件、事故或出现异常动态时,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各部门要注意收集返校师生情况,掌握学生尤其是毕业生的思想动态,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八、保持通信畅通,及时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653-7119、2653-4017。 九、各部门须在7月11日之前,将暑假期间值班名单送交学校总值班室(地点:办公楼北座一楼)。 校长办公室 保 卫 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