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组 织 单 位
参 加 学 生
9月 22日
高尔夫学院团委
高尔夫学院、物理科学学院学生代表
10月 1日
校团委
全校学生代表
10月 6日
法学院团委
法学院学生代表
10月13日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委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代表
10月20日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团委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代表
10月27日
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学生代表
11月 3日
艺术设计学院团委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化学与化工学院代表
11月10日
传播学院团委
传播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代表
11月17日
管理学院团委
管理学院学生代表
11月24日
土木工程学院团委
土木工程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代表
12月1日
师范学院团委
师范学院学生代表
12月8日
经济学院团委
经济学院(财会学院)学生代表
12月15日
文学院团委
文学院学生、光电工程学院代表
12月 22日
外国语学院团委
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
升旗典礼组织工作的要求
一、升旗仪式的地点除另行通知外,一般安排在行政办公楼东广场。
二、各单位应在当天7:20前列队完毕,7:30准时举行升旗典礼。
三、各学院学生的升旗典礼,由上表中指定的院团委负责整体组织工作,要求参加升旗仪式的各院领导、学生辅导员、班导师出席,并请院领导作主题讲话,主题讲话一般包括形势教育、校(院)情通报、思想政治教育等内容。
四、典礼主要程序:1.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2.主持人宣布仪仗队入场(奏《歌唱祖国》);3.主持人宣布升国旗、奏唱国歌;4.主持人宣布升校旗(奏友谊进行曲);5.主持人宣布仪仗队退场(奏欢送进行曲);6.校(院)领导讲话;7.学生代表讲话;8.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结束。如升旗仪式有两个学院参加的,可在第5项议程结束后其中一个学院将队伍带到图书馆前广场另行集队,分别进行第6、7项议程。
五、校团委组织的全校学生代表升旗典礼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如遇雨天,则取消当天升旗典礼。
七、升旗仪式的音响设备请各单位派人凭借条(盖基层团委章)到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A315)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