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较多,评审时间短,为了提高汇总学生信息的准确性、缩短评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今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学院审批工作将统一在网上操作。希望申请这两项奖助学金的学生(包括新生与老生)统一上网申请(原新生军训期间所填国家助学金申请仅供参考),现将学生申请与学院审批程序通知如下:一、学生申请程序 1、申请学生凭学号与校园卡查询密码登陆深圳大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0.39.15.118/student),点击“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或“国家助学金申请”,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在线提交。 2、网上提交成功后,申请学生打印《申请表》并亲笔签名,同时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于申请表背面,于10月13日上午11:00前提交到本人所在学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还须提交2007-2008学年成绩单) 3、系统将于10月8日上午9:00开通,10月12日24:00关闭学生申请功能,逾期不接受申请。二、学院审批工作程序 1、学院重点审核学生申请理由是否与学生实际情况相符,核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后,在其复印件上签审核老师姓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学院还须核验其2007-2008学年成绩单(审核老师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凭学生处分发的帐号与密码登陆深圳大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学院意见,实时网上院内预提交;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学生错填、漏填信息,学院应从网上返回学生申请表,学生重新申请,学院重新审核无误后,再次进行实时网上院内预提交。 3、学院要认真审核院内初步评议结果,确定最终名单后,学院在网上向学生处提交本学院汇总数据。提交后,学生申请表将不可进行修改。 4、网上提交成功后,以A4纸横向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及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并将有关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列,于10月15日下午4:00前交学生处。
1)《深圳大学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深圳大学2008-2009学年度)》(背面复印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2007-2008学年成绩单 4)《深圳大学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5)《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深圳大学2008-2009学年度)》(背面复印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学 生 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深圳大学2008-2009学年度)》3、《深圳大学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5、《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深圳大学2008-2009学年度)》6、《深圳大学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