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OO八年深圳大学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学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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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动会日期和地点:2008年12月1日至3日(星期一至星期三) 地点:校田径场 二、参加单位:以学院为参赛单位(研究生回所属学院报名参赛),留学生部、成教学院独立组队参赛。 三、竞赛项目:(未注明性别的项目,男、女适用) 1.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10米栏(男)、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7.26公斤,女:4公斤)、标枪(男:800克,女600克)。 3.趣味团体项目:(1)场内定向跑团体赛。(竞赛规则另发); (2)场内迎面接力团体赛。(竞赛规则另发)。 四、参加办法: 1.各代表队领队1人。 2.凡属我校正式录取并注册学生均可代表其所属学院参加比赛。 3.参加1500米及以上长距离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到校医院及有关医疗单位作心电图检查,心电图异常者不宜参加1500米及以上长距离比赛。 4.报名名额限制 各单位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定向跑及迎面接力项目。各单位各单项限报二名运动员,男女报名比例不限(不包括定向跑及迎面接力项目)。 5.竞赛办法 标准正式项目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趣味项目按照大会颁布的竞赛规则执行。单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 6.录取名次、奖励 除100米、200米项目设预赛决赛之外,其余径赛项目一次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各单项均按成绩录取奖励前八名,不足八人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加人数递减一名录取名次并计分: 单项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分,场内定向跑,迎面接力、4×100米、4×400米接力项目计分加倍。打破校纪录者另加9分,打破广东省高校纪录者另加18分; 田径比赛除设团体总分外,还分设男子团体总分与女子团体总分。 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八名(团体总分即各单位男女团体积分总和)。如积分相等,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于此类推。 7.评选运动会最佳创意奖和组织奖。 8.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1月15日前送交到体育部办公室欧娜老师处。 请严格按照报名单的格式及规程要求填写报名单,如超过规定报名人数或多报项目者,将在编排时自动删除(报名单一律接收电子文档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深圳大学体育部 2008年11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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