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公务员招聘信息(要求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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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广东省梅州市政府机关 二、招聘人数:国家公务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2009届法学专业本科生; 2、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富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成绩优良; 5、英语达到四级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强;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交活动能力; 7、客家话流利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安排: 1、欲报考者请于11月13日(周四)上午9:00前报名,需携带求职材料(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报名地点:法学院院办2323-3裴老师,联系电话:26535109、13714031706。 2、初选面试时间地点:11月13日(周四)上午9:30,文科楼1300会议室; 3、笔试时间地点:11月13日(周四)下午2:30,文科楼1300会议室; 4、定向推荐参加全省专项公务员考试,时间:2009年12月上旬,地点待定。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8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