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珠海律师辩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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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第五届法律文化节系列活动 深圳珠海律师辩论赛 第一场:出租车内安装监控摄像头 是否侵犯乘客隐私权? 背景资料:最近,出租车内安装监控摄像头渐成趋势。推出这种举措的城市,可以随口列上一大串:重庆、武汉、南昌、淮安、乌鲁木齐……相信不断会有新的城市加入,围绕安装监控摄像头展开的争议也不断升级和扩大。 出租车公司和司机一致支持安装摄像头,认为出租车是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自身和财产安全的良好效果。而乘客则认为出租车不是公共场所,普遍担心隐私权受到侵犯,用不满、质问,甚至到愤而折断摄像头来抗议。 正方:侵犯了乘客隐私权 反方:没有侵犯乘客隐私权 第二场:高空抛物的责任承担 背景资料:重庆某法院今年6月宣判了一起民事赔偿案。2000年5月11日凌晨1时许,郝某正与他人在公路边上谈话时,被临路楼上坠落的烟灰缸砸中头部,当即倒地,被送至急救中心抢救。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现场,排除了有人故意伤害的可能性。郝某后被鉴定为智能障碍伤残、命名性失语伤残、颅骨缺损伤残等。 郝某将临路两幢楼的22户居民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因难以确定该烟灰缸的所有人,除事发当晚无人居住的两户外,其余房屋的居住人均不能排除扔烟灰缸的可能性。根据过错推定原则,由当时有人居住的王某等20户住房分担该赔偿责任。最后判决,郝某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生活补助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78233元,由王某等20户住户各赔偿8101.5元。 正方:住户应当共同赔偿 反方:住户不应当共同赔偿 时间:2008年11月30日(周日)上午九点 地点:深圳大学科技楼一号报告厅 主办:深圳市律师协会 珠海市律师协会 协办:深圳大学法学院 2008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