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日制学生缴交学杂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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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日制学生缴交学杂费的通知 各学院: 从2007年开始学校已通过校园一卡通进行学费收缴及学生开学注册工作。为保证学费收缴及下学期开学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缴交学杂费有关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07年开始启用校园卡绑定的深圳平安银行账号作为扣缴学费的银行账号。请同学们在预存学杂费时,务必要存入校园卡上的平安银行账号中。 2、由于许多同学开通了银行卡号向电子钱包的自动转账充值功能,因此在预存学杂费时要考虑自动转账金额,预存金额应大于等于学杂费和自动转账金额之和。 3、使用一卡通后,如未按时缴交学杂费,下学期开学时将无法注册。因此若因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交学杂费的学生,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办理好缓交学杂费手续(缓交程序见学生工作网)。 4、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缴交学杂费的具体金额可于2009年2月9日后上网查询。查询方式一:在校园网主页管理信息栏的“学生学杂费查询”系统中查询。查询时输入学号及密码即可,密码是校园卡上银行账号的后六位数;查询方式二:在银行网http://www.18ebank.com 中“深圳大学收费查询系统”输入学号查询。 5、学杂费的银行扣款时间为2009年2月份的10、13、17、18、19、20日(其中从18日开始也可在柜台缴纳现金)。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09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