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团委:
2009年是建国60周年、建团90周年等重要年份,各单位应以此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青年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新载体、新办法,继续办好每一次庄严隆重的升旗仪式。
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升旗仪式安排
日 期 | 组 织 单 位 | 参 加 学 生 |
3月 09日 | 物理科学学院团委 | 物理科学学院、高尔夫学院学生代表 |
3月 16日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团委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传播学院学生代表 |
3月 23日 | 法学院团委 | 法学院学生代表 |
3月 30日 |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 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生代表 |
4月 06日 | 清明节假期 | |
4月 13日 |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代表 |
4月 20日 | 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学生代表 |
4月 27日 | 化学与化工学院团委 | 化学与化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代表 |
5月 04日 | 校团委 | 全校学生代表 |
5月 11日 | 管理学院团委 | 管理学院学生代表 |
5月 18日 | 材料学院团委 | 材料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代表 |
5月 25日 | 师范学院团委 | 师范学院学生代表 |
6月 01日 | 经济学院团委 | 经济学院(财会学院)学生代表 |
6月 08日 | 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 光电工程学院、文学院学生代表 |
6月 15日 | 外国语学院团委 | 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 |
升旗典礼组织工作的要求 | 一、升旗仪式的地点除另行通知外,一般安排在行政办公楼东广场。 二、各单位应在当天7:20前列队完毕,7:30准时举行升旗典礼。 三、各学院学生的升旗典礼,由上表中指定的院团委负责整体组织工作,要求参加升旗仪式的学院学生代表(包括研究生)、学院领导、学生辅导员、班导师出席,并请(校)院领导作主题讲话,主题讲话一般包括形势教育、校(院)情通报、思想政治教育等内容。 四、典礼主要程序:1.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2.主持人宣布仪仗队入场(奏《歌唱祖国》);3.主持人宣布升国旗、奏唱国歌;4.主持人宣布升校旗(奏友谊进行曲);5.主持人宣布仪仗队退场(奏欢送进行曲);6.校(院)领导讲话;7.学生代表讲话;8.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结束。如升旗仪式有两个学院参加的,可在第5项议程结束后其中一个学院将队伍带到图书馆前广场另行集队,分别进行第6、7项议程。 五、校团委组织的全校学生代表升旗典礼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如遇雨天,则取消当天升旗典礼。 七、升旗仪式的音响设备请各单位派人凭借条(盖基层团委章)到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A315)领取;并在升旗仪式结束后于当天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