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二〇〇九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 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4月6日全天不上课。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