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优秀论文答辩的同学请注意:
请于4月28日前将下列材料装在一个文件袋内(袋上写上学号和姓名),交到院办刘青老师处:1、五份论文;2、一份3000字翻译(格式见教务处格式规范文件);3、《指导教师评审表》一份、《评阅人评审表》一份、《论文进展情况表》一份。
答辩安排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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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务室
20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