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大学2009年 “三支一扶” 毕业生志愿者招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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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各学院: 一、招募对象: 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广东生源往届毕业,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参加“三支一扶”的招募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 二、工作内容 2009年,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拟招募16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我省52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三、工作日程
四、优惠政策 (详见附件4:《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管理办法 (详见附件5:《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六、经费保障 1、省财政对省招募派遣并在“三支一扶”岗位上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800元,每人每年交通补贴、医疗费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2000元。 上述经费统一由省“三支一扶”办管理。除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外,其余费用由省“三支一扶”办为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办理银行卡,直接发到个人。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从实际出发,对到本地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适当增加生活补贴。 2、各地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岗前培训的费用,由省“三支一扶”办在 3、我校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发放安置费2000元,对毕业时将户口、档案迁往工作地的毕业生另奖励1000元。 七、报名咨询: 1、广东省: “三支一扶”办(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人事厅)。邮政编码:510031 联系电话:(020)83133979、83133951、83134959 传真:(020)83339935 联系人:许健逵 张国强 E-mail: rcglkf@vip.sina.com 2、学校: 就业指导中心 3、各学院(部) 主管学生就业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
欲了解更多的最新信息,请登陆: 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 广东人才网(http://www.gdrc.com)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http://www.szyf.org.cn)
招生就业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