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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新《公司法》专题讲座
bas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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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创立大会
    (1)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2)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②通过公司章程;
  ③选举董事会成员;
  ④选举监事会成员;
  ⑤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⑦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3)发起人的责任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③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变更要求: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5.股东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例l】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后,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抽回股本?
    A.未按期募足股份    B.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C.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D.募集设立中发起人认购股份超过35%
    【答案】ABC
    【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点睛之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前后的相关概念比较。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前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
    发起人              股东
    认股人              股东
    认股书              股票
    创立大会              股东大会
    发起人之间的合伙        企业法人
    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选举更换董事监事
    出资人三种法定情形可以退股      不可以退股
    认股人对出资财产仍享有所有权      登记时转移为公司独立
                                             财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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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4 3: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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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1)会议的召开和主持: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点睛之笔】董事人数有两种情况导致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首先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其次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2/3;例如:某公司人数为6人,因事故撞死2个,现在问是否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要开,虽然仍然够2/3,但是不足法定的最低人数5人,所以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通知方式和出席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目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点睛之笔】上述第二种情况主要是规定了一种法定的禁止交易期,考虑到每一股票上的股权在表决时能够体现股东观点的一致性,不因为由不同的人在开会期间持有,表现出前后矛盾的观点,进而影响公司决议的科学性,因此在股东大会的开会期间禁止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3)议事规则:
  ①股东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②资本多数决: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③表决规则: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累积投票制度: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④出席代理: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⑤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例l】华夏农用物资采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需要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公司股本为l500万元,未弥补的亏损达200万
    B.持有公司股份7.5%的股东请求时
    C.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D.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数为9人,因种种原因现有董事人数为6人
    【答案】ABD
    【解析】会议的召开和主持: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要开,答案D既符合法定最低人数5人,又符合章程人数的2/3,所以正确。(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要开,显然A答案符合法律规定。(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要开,因此B答案不需要开。(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要开,因此C答案要开。
    2、董事会
    (1)董事会的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的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3)董事会的召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4)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董事对公司的赔偿责任和免责条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6)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借款禁止和报酬披露义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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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4 3: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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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事会
    (1)组成和任期: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监事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倒l】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该董事会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的下列行为中哪些行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因一名副董事长出国无法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便写出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律师代为出席并代为表决
    B.该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增资的决议
C.该次会议的所有决议事项均记载在会议记录中,会后,主持会议的董事长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D.该次会议在表决时,要求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但是A答案委托的人不是公司的董事。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所以C答案错误。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董事会无权就增资问题作出决议,因此,B答案错误,不选。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因此D答案应当选择。
    【例2】“猛妞”奶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的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北京京西宾馆召开,但是董事长赵某因个人惹上官司正在法院诉讼,焦头烂额,无法出席主持;副董事长武某因为股东大会的某项决议事项可能撤换他的公司职务,故意不上班,不履行职务,请问如何处理?
    A.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B.监事会应当及时主持
    C.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D.可以诉请法院强制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答案】A
    【解析】答案A正确,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B错误,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但是股东大会已经召开了,就不需要监事会召集和主持了。
    C错误,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但是,主持人的选举是有法定顺序的,应当先按照A答案来处理。
    D错误,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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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1)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上市公司应当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4)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上市公司的财务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例l】请判断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毛驴“牌唇膏生产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表述错误的有(  )?
    A、该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二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B、该上市公司可以设董事会秘书
    C、该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但可以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D、该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
    【答案】ABCD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1.股份发行
    (1)股份和股票的概念: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2)股份发行的原则: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点睛之笔】股份发行的原则总结为:“二公”、“二同”。公平、公正;同股同权、同股同价。
    (3)股票的形式和分类: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例l】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哪些主体只能发行记名股票?
    A.发起人    B.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    C.法人  D.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答案】AC
    【分析】记名股与无记名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例2】淮安盐化工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A.现股市行情低迷,应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便于快速募集资金
    B.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5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低于5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C.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须经证监会批准,成本太高,应平价发行为宜
    D.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答案】BD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以AC错误,B正确;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所以,溢价发行股票显然是对发行公司有益的,因此,答案D正确。
    【例3】新靓秀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增发新股l000万元,董事会拟定发行新股的方案,该方案中包含下列事项。请问其中哪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A.为吸引更多的投资,拟按股票票面价值的九折发行
    B.新靓秀化妆品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C.所有新般均为无记名股票
    D.所有新股的发行均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
    【答案】A
    【解析】答案A错误,应当选择,因为《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答案B正确,新股发行原公司股东有优先认股权。
    答案C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所以,新股都为无记名合法。
    答案D正确,根据《证券法》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由于增发的新股没有超过5000万元,所以可以由一家承销商包销。答案D正确。
    (4)股票的交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点睛之笔】公司成立之前只能向认股人交付认股书,成立之后才可以交付股票。
    2、股份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1)股份转让的规则: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股份转让的限制:
    ①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点睛之笔】首先,是本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不包含其他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其次,此种限制的原因在于: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内的转让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违法行为;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3)股份自己收购的限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也即职工持股计划)
  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①项至第③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①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②项、第④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③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点睛之笔】l.公司如果任意的收购本公司股份导致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而变相减资;同时导致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从而使资本虚置,就是有一部分公司的资产是虚无的;另外,属于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因为公司自身也属于证券交易中的内幕主体。2.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的标的,首先,实现质权时出卖这些股份,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其次,出卖又属于发行行为,未经过法定程序。
    (4)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例l】公司法为保护公司的债权人,设立了一系列强制性的规则。在以下各项中,哪些属于这样的规则(    )
    A.上市公司必须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B.公司累计发行的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C.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D.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继承
    【答案】ABCD
    【解析】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以上诸条因均涉及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众的利益,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属于不得进行意思自治的范畴,一系列强制性的规则。
    【例2】甲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拟设立一家以技术产业为主的乙股份有限公司。乙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4亿元,其中,发起人甲公司拟以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和部分现金作出资,并将成为乙公司第一大股东。3家发起人为筹办乙股份公司,共同制订了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提出了设立公司的申请。请回答:
    (1)对甲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机关的下列何种答复是正确的?
    A.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至少应有5家发起人,3家发起人不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B.发起人可以为2—200人
    C.因为是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故乙公司只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
    D.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若少于5人,应采用募集设立方式
    【答案】B
    【解析】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所以答案B正确,关于国有企业改建,公司法并没有什么规定。
    【倒3】甲公司拟认购乙公司股份l亿元以成为第一大股东,但其主要是以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形式出资。对甲公司的这种出资,下列何种意见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A.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成一定股份
  B.考虑到专利技术的市场前景,允许高于评估值协商作价
  C.专利技术的出资比例可超出其注册资本20%的比例限制
  D.必须依法办理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答案】ACD
  【解析】股东的出资不可高估,但是可以低估,所以B不合法;A正确,股份公司的资本要分为等额股份;C答案正确,因为专利技术在公司资本中的比例公司法没有限制;D答案正确。股东向公司出资必须转移财产的处分权,就是因为公司是法人,要求财产的独立性。
    【例4】乙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时通过了公司章程,但参会股东仅代表乙公司股份总额的60%,公司登记机关按该章程准予乙公司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后,该章程效力如何?
    A.对乙公司产生效力
    B.只对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时的股东有约束力
    C.乙公司的董事、经理和监事必须遵守
    D.对乙公司的债权人也有一定的约束力
    【答案】AC
    【解析】B错误,因为设立阶段,章程尚来生效,因此不能约束任何入。AC正确,章程对公司的内部主体具有约束力,因为公司法规定,第ll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请注意,公司章程对公司员工和公司债权人、债务人并不具有约束力。所以D答案错误。
    【例5】现乙公司业已成立,其股票获准上市交易,大股东甲公司欲将其持有的l亿股法人股减少至6000万股。对甲公司减持股份的计划,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甲公司须经乙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才能出售其所持股份
    B.甲公司要等乙公司成立1年后才能出售其所持股份
    C.甲公司原则上只能原价出售股份,若加价出售,应征得乙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D.甲公司必须将其法人股分期分批出售,不得一次性出售
    【答案】B
    【解析】A答案错误,股份公司的股东的股份除了受法定期限的限制,是不需要其它主体的同意的;B答案正确,发起人甲公司受l年的禁止交易期限制;C答案错误,股票的价格随行就市;D答案错误,没有这种限制,于法无据。
    【例6】甲公司减持乙公司法人股后,将所获资金用于购买了600万股乙公司的社会公众股,3个月后,甲公司将该6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卖出,获利l800万元。对甲公司的这一买卖行为应如何处理?
    A.甲公司违法操作,1800万元收益应收缴国库
    B.甲公司违规操作,应处以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甲公司有权自由买卖乙公司股票,故1800万元收益应归甲公司所有
    D.甲公司可以买卖乙公司股票,但所获1800万元收益应归乙公司所有
    【答案】D
    【解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本案件的股票转让在购买后的三个月内,属于短线交易行为,非法收入由公司行使归入权。所以应当选择D答案。
    【例7】股份公司股东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自由转让其股份,但不得违反法定的限制。为了将手中的股票变现,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几个股东欲将手中的股份转让出去,下列哪些是公司法中对他们的股份转让作出的限制?
    A.发起人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
    B.某公司的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的转让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C.公司董事乙、监事丙持有的所有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D.公司经理丁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可以随时转让给自己的公司
    【答案】A
    【解析】A答案正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B答案公司法没有这种规定。
  C错误,因为可以转让,只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D答案必然错误,不可以任意要求公司回购股票:股份自己收购的限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也即职工持股计划)
  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例8】厦门国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发生的股份转让行为中,哪些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发起人甲在股东大会召开前l0日内进行的记名股票转让
    B.公司的一发起人乙因家人急需现金,在公司成立l年时,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转让
    C.公司一董事丙辞去董事职务半年以后,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
    D.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一家非国有企业
    【答案】BCD
    【解析】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是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因此,A答案错误。
    B答案正确,依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C答案正确,因为是发生在半年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D答案公司法并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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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4 3: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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